翁柏宗條款 藍白拚週五院會闖關
立法院長韓國瑜昨召集黨團協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NCC代理主委翁柏宗(圖)出席。記者陳正興/攝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案延宕已久,立法院長韓國瑜昨天下午召集朝野協商,協商一度新增議程討論選罷法修正草案,引爆朝野戰火;最後三黨對攸關廢除NCC萬年條款上路時程的NCC組織法修正草案無共識,全案保留送院會處理,藍白將於本週五院會力拚法案闖關,拔除代理主委翁柏宗。
另外,昨朝野協商還敲定考試院人事審查時程,立院廿二日下午召開全院委員會,舉行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廿六日上午審查考試院院長被提名人、下午審查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另外廿九日下午、十二月三、六日下午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預定十二月十七日行使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昨天協商時,並未討論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處理時程。
至於攸關撥補臺電一千億元虧損的「一一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最後朝野協商達共識,十九日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主計長陳淑姿、財政部長莊翠雲等相關部會,說明預算編列經過並備詢,答詢完畢後即交審查。
立法院上會期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NCC委員「萬年委員條款」,NCC委員任期改爲四年且僅能連任一次,不過,行政院逕自解讀新法施行日期,讓翁柏宗延任並代理主委至今。民衆黨團、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爲抵制政院巧門,再提NCC組織法第十六條修正草案,將實施時間改成自修正公佈日施行,此案被稱爲「翁柏宗條款」。
韓國瑜昨針對「翁柏宗條款」召開朝野協商,不過朝野仍無共識。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很遺憾行政院小動作太多,對於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條文無法實施,纔會再修NCC組織法;國民黨團、民衆黨團立場一致,希望儘快讓缺憾、行政院搞的小動作得以補正。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反駁指出,細數法務部、文化部等部會及多個行政機關的組織法,都明定「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立法院修法,要給機關時間因應;依法論法,民進黨團認爲現在條文是穩定的。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再反問,「這次NCC組織法修正,有動到組織、原則、業務嗎?都沒有。」七月十六日二、三讀NCC組織法時,要把萬年延任條款廢止,這個目的被空洞化,行政院長卓榮泰一天不施行,萬年延任條款就持續存在。
NCC人事案 恐整包退回
立法院在野黨團力拚本週五完成NCC組織法修正草案三讀,落實刪除萬年延任條款,只要行政院未提覆議,屆時翁柏宗將無法繼續代理主委,也失去再獲提名的資格;屆時,行政院是要重提四人名單,或只補提翁的一名空缺,端視在野陣營是否有意將人事案「整包退回」。
行政院在今年四月提名四位NCC委員,其中翁柏宗爲委員兼主委;若新組織法修正通過,也會落實NCC委員「任期改爲四年且僅能連任一次,不得再任」條文,翁無法再任委員,形同已送入立法院的提名名單變無效提名。針對NCC組織新法上路後如何接招,至截稿前,行政院未做出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