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存機制不嚴謹 立委促訂指引
立委萬美玲指出,文資審覈效率低下,文物保存機制不嚴謹;立委陳秀寶、遊毓蘭希望文資局訂出指引,健全文物損毀通報和紀錄機制。圖爲文物修護師。(本報資料照片)
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昨審查文化部及所屬單位112年度預算案,針對近日引起關注的故宮文物破損議題,立委萬美玲指出,文資審覈效率低下,文物保存機制不嚴謹;立委陳秀寶、遊毓蘭皆希望文資局訂出指引,健全文物損毀通報和紀錄機制。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將與文資局及專家學者研議,訂定文物保存指引。
萬美玲指出,文資審查進度緩慢,17年內國寶提件399件,275件完成審查,重要古物2316件提審,只有781件完成審查,且就目前文資局審認古物的數據來看,國寶總數370件,故宮275件佔了74%,重要古物總數1262件,故宮佔了781件,約62%,可見故宮文物的重要性,但近日受到關注的破損的3件文物,被暫定爲一般文物,若是訂爲國寶或重要古物將大不相同,「一旦有毀損將有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將警惕相關單位積極謹慎制定文物保存的相關流程。
陳秀寶指出,博物館收藏的文物不只是有文化價值,還有民衆對藏品的期待與喜愛,她表示故宮這次事件的處理也許符合內部流程,但忽略民衆對文化的感情。建議《文資法》新增毀損指引,文物毀損應請館方每年或每季公開上網,才能避免隱匿問題。
遊毓蘭也指出,故宮將摔破文物的監視畫面流出供媒體翻拍,固然是吳密察院長要證明沒有隱匿,但「這對臺灣整個文物保存形象是有損的」。她主張即刻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文物毀損、遺失的公告機制和保存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