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險企化險之後

“以破產重整方式完成易安財險化險工作,按照‘新設承接+破產’批設申能財險公司。”6月17日,金融監管總局財產保險監管司(再保險監管司)(以下簡稱“金融監管總局財險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首次明確了天安財險的風險處置方式,新設申能財險,原有機構破產。處置問題保險機構風險是監管機構維護金融穩定的重要課題。從保險保障基金“兜底”,到地方國資入股,保險行業的風險處置模式在不斷探索。不過,除了公共資金和地方國資的介入“兜底”,自救和防患於未然更爲重要。

走上正軌

此前有市場傳聞稱,申能財險會成爲天安財險資產負債的承接方。6月17日,金融監管總局財險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證實了這一消息,在天安財險的化險工作中,系按照“新設承接+破產”批設申能財險。

目前,申能財險已經正式開業,發展定位趨向綠色保險,天安財險則正式退出了歷史舞臺。

回溯來看,2020年,原銀保監會正式接管了包括天安人壽、華夏人壽、天安財險和易安財險在內的6家金融機構(其中4家爲險企)。隨着監管工作深入推進,4家保險公司走向也逐漸明朗。除了前述的申能財險承接天安財險,易安財險由比亞迪100%控股並更名比亞迪保險,完成轉身;保險保障基金和其他投資人共同籌建了瑞衆人壽、中匯人壽,分別受讓華夏人壽、天安人壽的保險業務及相關資產、負債。

除了4家被接管的保險公司,也有其他保險公司由於自身經驗或股東層面原因,爆發風險或陷入經營困境,監管機構同樣進行了“精準拆彈”,擊破風險源頭。

近日,監管通報了信泰人壽7家原股東違法違規,這家險企再次成爲市場關注的焦點。實際上,信泰人壽的風險處置案例也值得關注。該公司在化解風險過程中不僅引入了4家浙江國企股東,保險保障基金和存款保險基金兩隻兜底資金更是同時出現在了信泰人壽的股東名單中,這也是公開信息中存款保險基金首次入股保險公司參與化險工作。

從最初的保險保障基金“兜底”,到引入存款保險基金、地方國資和社會資本,保險機構化解風險過程中,接管模式、參與方也發生了較大變化。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爲,保險保障基金和存款保險基金的介入,可以看作是對市場的一種“兜底”行爲,這種方式能夠有效防止風險擴散,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地方國資參與保險公司風險處置,可以利用地方政府的資源和信息優勢,更快速、更精準地進行風險處置。同時,這種方式也有助於分散風險,避免風險集中在中央層面。

完成風險處置,只是“問題險企”重新走上正軌的前提條件之一,後續還會直面經營上的挑戰。目前來看,曾經的“問題險企”都在奔赴新的征程。6月18日,比亞迪保險已開啓投保入口,車主可在其官方微信公衆號上自主選購投保。同樣在6月18日,金融監管總局北京監管局覈准了楊徵中匯人壽董事的任職資格,根據業內消息,擁有豐富財務經驗的楊徵將接任中匯人壽總經理。

防範在前處置在後

在監管部門與地方政府、地方國企的推動下,保險業外溢的風險有所收斂。但目前來看,行業亦存在一定規模的風險資產,或者說,新的風險仍在積累。

當前的市場環境下,險企盈利愈發艱難,償付能力持續走低、不達標的機構越來越多。根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不包括進行風險處置和新成立的險企在內,在已披露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的保險公司中,有13家險企的償付能力不達標,另有多家險企未能如期披露償付能力報告。行業需要思考的是,如何避免更多問題險企出現。

從監管角度來說,正在織密防護網,防範金融風險。對於人身險公司,3月18日,金融監管總局出臺《人身保險公司監管評級辦法》,其中提到,加強人身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風險監測,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對於財產險公司,金融監管總局財險司有關負責人日前在專訪中表示,將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加強預防排查,加強重點業務監管,督促嚴格落實信保業務規定,控制融資性信用保證保險業務規模。加強非現場監測,及時發現償付能力指標異動等情況。緊盯存在實控人風險的機構。二是加強識別認定,強化股東股權監管,加強對股東資質、資金來源和股東行爲的穿透審查。準確標識處於高風險邊緣的公司。三是完善處置機制,落實地方風險處置屬地責任,央地協同推進風險處置工作。四是落實主體責任,壓實股東和公司風險處置主體責任,建立和落實恢復和處置計劃,使早期糾正工作更加有序、審慎和有效。

對於保險機構來說,該如何警惕自身發生風險事件?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表示,在業務方面,險企需要通過業務多元化來分散風險,避免對單一業務或市場的過度依賴。同時嚴格遵守監管規定,確保業務合規,避免因違規操作引發的風險。在業務開展過程中,保持充足的資本水平,增強抵禦風險的能力。此外,還需要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實時監控風險指標,及時發現並處理潛在風險。

北京商報記者 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