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啓動公共藝術諮詢 全面研議檢討相關制度
文化部自21日起至明年2月展開8場諮詢會,深入瞭解各界對於公共藝術政策的具體建議及發展方向;並將辦理2場公開交流會,邀請民衆報名參與,共同想像公共藝術可能的發展新模式。(文化部提供/李欣恬臺北傳真)
爲因應公共藝術實務現況及藝術環境變化,文化部自21日起至明年2月,委託國立臺南藝術大學以中立及專業的角度,協助辦理8場次諮詢會及2場公開交流會,分別邀請公共藝術領域專家學者、藝術家、策劃單位、興辦機關等,針對代辦、法令規範、執行樣態、人才培育、維護管理、基金運用等層面進行全面檢視及討論,以尋求問題解決方案。
文化部長史哲出席首場諮詢會議時強調,公共藝術推動至今已30年,雖然持續順應整體環境趨勢調整法令及相關制度,但是作爲一個臺灣少見執行最久的公共政策,仍然免除不了錯綜複雜的問題產生。期盼透過廣泛討論的諮詢會議,充分聆聽及凝聚解決做法及未來發展方向,針對不涉及修法層次的子法修訂,文化部將優先改善,並將依據討論共識評估修法內容。
昨日展開的首2場諮詢會議,分別邀請策劃單位及藝術家參與,與會人士多認爲,「代辦」一詞受到污名化,應該在名稱及專業服務上有更明確定位,代辦單位的資訊露出也應更清楚透明,以利於興辦機關尋求優良廠商協助;此外,也可考慮由文化發展基金挹注有意願的地方政府,以籌組類似專案管理中心的方式取代現行代辦制度。
針對評選機制部分,與會者多認爲現行初選機制及簡章要求的提案內容可再精簡,將初選及複選評選項目作出區隔,並提出應於徵選階段公開徵選小組名單、應強化公共藝術培育課程或講習等建議。文化部政務次長李靜慧迴應,文化部目前已修正設置計劃書及簡章等相關範本,以徵選小組名單公開爲原則,並請各單位配合;同時,歡迎各界踊躍推薦適合納入專家學者資料庫的人選,以注入人才活水。
文化部表示,深刻理解各界期許公共藝術不僅作爲環境美學的角色,更是觸發臺灣整體藝術文化產業發展的契機及平臺。8場次諮詢會議都將以逐字稿方式公告於公共藝術官網,以供外界瞭解參考;預計今年12月及明年2月也將辦理2場次公開交流會,開放關心公共藝術發展的民衆報名參與,期盼臺灣公共藝術發展能以嶄新面貌邁向下一個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