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股》換股案一獨董、網銀均表反對 智冠3點回應
莊璧華指出,雙方進行股份交換,但目的、必要性、預計效益等,議案內容未有充分、完整、詳實說明。其次,智冠與榮剛營業項目迥不相關,又如何建立策咯聯盟關係?議案內容顯有說詞不清、內容不明之情。而會計師出具股份交換比例合理性意見書雖提及智冠與榮剛因經營策略考量,希望藉由榮剛公司所屬臺鋼集團的多元化業務佈局,但卻非與臺鋼集團的母公司進行股份交換?而是和與智冠營業項目完全無關的榮剛進行股份交換?
莊璧華也質疑,雙方換股比例,顯然與智冠股票市價明顯相差太大,嚴重低估智冠普通股每股價值。甚至今年剩下10天,爲何不等會計師查覈年報出爐,卻急着進行股份交換?
針對網銀及獨董所提出的疑慮有部分重疊,智冠發出3點聲明表示,1.公司與網銀所控各公司雖在遊戲產業有交集,但兩家公司經營策略與業務型態均不相同,網銀聲明所稱合作建議,恐不符合經營現狀。
2.智冠創業到目前30餘年,從遊戲代理、自制研發,乃至現在點卡與金流服務,都不斷的進步,但人才培育困難,近年產業呈現停滯狀態,如何轉型是遊戲產業的困難之處,臺鋼集團對運動的推展及支持,讓我們認爲運動休閒遊戲類型及領域是未來走出泥沼的新藍海。
3.雙方換股案議定閉鎖3年,雙方持股在3年內都沒有流動性,因此評價上要審視長期合理區間的均價,不應跟隨今年11月底以來短期上漲的股價。雙方公司是以擴大、深入策略合作而持股,不是炒作股票或短期獲利,沒有買賣也沒有任何價差,網銀的聲明忽略持股閉鎖3年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