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20歲禁菸 哈一口秒噴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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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哈一口煙代價1萬元!《菸害防制法》去年3月22日修正施行,禁菸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臺中市衛生局統計截至本月18日已開罰40件,其中有13件是同儕互相供應被查獲,依法可裁罰1萬到25萬元罰鍰,有大學生只是請未滿20歲同學抽根菸就被舉發,秒噴1萬元。
臺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指出,臨牀研究已證實青少年使用任何煙(煙)品,或是吸入「二手菸」、「三手煙」,對發育中的孩子健康皆會造成嚴重傷害。而國民健康署2023年青少年吸菸行爲調查結果顯示,國中生吸菸率爲2.0%,高中職生吸菸率爲6.7%;國中生、高中職生電子煙使用率分別爲3.2%與6.3%,雖青少年紙菸吸菸率呈下降趨勢,但近年煙商仍鎖定青少年族羣,刻意採用新穎造型產品行銷。
《菸害防制法》已於去年3月22日修正施行,禁菸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任何人不得供應煙品、指定煙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歲之人,一旦被查獲依《菸害防制法》可處1萬元至25萬元罰鍰。
臺中市衛生局指出,從去年3月22日至今年12月18日已累計開罰40件,裁罰金額共計34萬5000元;違規態樣以同儕之間互相供應計13件、商家違規販售計27件。
曾梓展說,同儕供應中許多都是校園舉發,高中生、大學生互相請抽菸,除校園禁菸有罰責,校外吸菸一旦被查獲供給對象未滿20歲,罰鍰至少1萬元;不少大學生被查獲後也抱怨,1根1萬元,1個月生活費就泡湯了。
(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