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鑑定難強制安置 男4度走失 議員疾呼應建立機制
新北市議員黃淑君(左一)、社會局長李美珍(中)與海山警分局長陳保緒多次處理林男個案。圖/黃淑君提供
新北市板橋一名林姓男子,家屬稱有相關障礙,多次外出走失,讓家中重度肢障母親焦急如熱鍋上螞蟻,雖警方多次找到人,也因涉案送地檢署,但該男未經鑑定,也沒傷人,難強制安置,造成多次找到人,又因無法可管,只能放人。新北市社會局昨天暫時將男子送往某重建中心安置,不料今天凌晨人又跑了,當地警方將男子再度尋獲,社會局現正聯繫,希望先帶他就醫,後續再安排家屬協助鑑定,提供最適合個案的處遇服務。
新北市議員黃淑君日前接獲家屬通報,家中孩子外出後沒有再回家,因爲母親有重度肢障,根本無力自行找人,希望能夠尋求議員協助。
男子日前被海山警分局找回後,因爲涉嫌在超商拿走店內商品,警方依相關罪嫌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但地檢署復訊後即放人,男子再度失聯。
板橋警方調閱相關監視系統,再度找回林男,但他因爲沒有相關身障身份,且沒有傷人傾向,依法難以強制安置,在社工協調下,先將他暫時安置到新北某重建中心。
考量個案身心狀況,安排1樓獨立房間安置,重建中心也安排每個小時巡房一次,但該空間爲一般套房,門窗沒有上鎖及警報系統,林男今天又二度逃離重建中心,目前當地警方已經將他找回。
黃淑君指出,媽媽因重度肢障,無法帶孩子去做鑑定,沒有相關手冊,導致無法後續強制處理;社會局長李美珍說,因爲沒有鑑定,在人權相關條件下,才無法強制約束,權宜之計纔會先安排到重建中心。
黃淑君說,這起棘手個案凸顯更多的社會問題,社工得到個案後,目前可協力的後送機制不健全,現場人力匱乏,常常面臨心有餘而力不足,而警察得到個案後,有明確違法事實,移送法辦後放離,無明確違法事實,只能關懷後放離。
黃淑君說,法令規定不健全,讓第一線執行任務之人員無法可循,今天好險都發生在新北市,若是離開新北市又怎麼辦?這起個案因爲引起關注,警察局長廖訓誠、社會局長李美珍都是跳到第一線處理,這直得肯定,但這類案件絕非個案,相關機制一定要建立起來,不要等到悲劇發生,纔來補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