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發佈安全生產違法行爲典型案例曝光警示
近日,環翠區應急局發佈安全生產違法行爲典型案例六則,對相關違規企業進行曝光警示。 案例1:威海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一處污水池)進行辨識案
環翠區應急管理局對威海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廠區一處污水池未進行有限空間辨識的違法行爲。
該公司的行爲涉嫌違反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七條的規定,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三十條第(一)項的規定,結合《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對該公司作出處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作出處0.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2:威海某金屬科技有限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未按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案
環翠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威海某金屬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舉報覈查,發現該公司存在特種作業人員於某某未按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電焊作業)的違法行爲。
該公司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環翠區應急管理局結合《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對該公司作出處2.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3:環翠區某煙花鞭炮商店未按照零售許可證載明範圍數量存放煙花爆竹案
環翠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環翠區某煙花鞭炮商店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共存儲55箱煙花爆竹,超過零售許可證載明範圍數量,存在未按照零售許可證載明範圍數量存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
該單位的行爲違反《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2013年10月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5號)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2013年10月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5號)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結合《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編號第259裁量檔次1的規定,對其作出責令其限期改正,處人民幣0.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4:環翠區某百貨商店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案
環翠區應急管理局會同公安分局邊防派出所進行聯合檢查時發現環翠區某百貨商店門口售賣煙花爆竹。經詢問得知,店主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經清點,該商店共存放了140餘箱煙花爆竹製品。存在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環翠區應急管理局當即對煙花爆竹進行了扣押。
該單位的行爲違反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結合《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爲、沒收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0.0111萬元、處人民幣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5:威海某貿易有限公司觸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演練資料雷同案
環翠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威海某貿易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2022年5月27日與2023年6月2日觸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演練記錄影像資料雷同的違法行爲。
該公司的行爲違反了《安全生產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六)項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六)項的規定,結合《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編號第118裁量檔次1的規定,對威海某貿易有限公司作出警告,並處1.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其主要負責人於某作出處0.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6:威海某有限公司未在產品包裝上粘貼化學品安全標籤案
環翠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威海某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產品庫內部分稀釋劑桶無安全標籤的違法行爲。
該單位的行爲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結合《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編號第218裁量檔次1,對威海某有限公司作出處1.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來源:環翠區應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