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13歲少女相約「菜園壞壞」 男友省下開房錢2個月嗨5次

陳男網戀小蓮,卻不顧女友年紀還小,交往2個月就發生5次性關係。(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20歲的陳姓男子透過臉書認識年僅13歲的少女小蓮(化名),兩人進而交往成爲男女朋友,後來他提議見面,卻爲了省開房間的錢相約在菜園「開戰」,光是2個月內就發生5次性行爲,最後因爲女方家長察覺有異報警,被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依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起訴。

檢警調查,陳男是在去年11月透過臉書結識小蓮,兩人互加好友之後時常聊天,越聊越投緣進而成爲男女朋友,但他明明知道小女友才13歲,卻在相約見面之後將人帶回家,加上爲了省下開房間的錢,乾脆就在偏僻的菜園發生性關係。

▲陳男第一次與小蓮嘿咻是在住家附近的菜園。(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與本案無關)

雙方發生性關係後仍持續見面,小蓮也沒有感到反感,甚至同意讓男友家中約會,光是從2018年11月到2019年1月間,兩人就發生5次性行爲,後來是因爲她的家人察覺有異,檢查手機竟然發現曖昧訊息,整起事件才被揭穿。

由於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加上有醫院驗傷報告佐證,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爲他犯行明確,最後依5個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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