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在中國:在開放的春風中擁抱美好未來

開放是當代中國的鮮明特色,在45年的改革開放歷程中,中國吸引外資外企數量、與各國人員往來等保持高速發展,外企爲我國帶來了必要的資金、先進的技術、寶貴的管理經驗、衆多的國際化人才,爲促進中國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外企也從中國的對外開放中受益,實力不斷壯大,充分詮釋了在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的今天,合作共贏纔是越走越寬的人間正道。

中國融入世界,最顯著的特徵之一,就是外資外企的進入,中外合資企業、獨資企業如雨後春筍般涌現,超大規模的中國市場,持續增長的經濟表現,與世界分享中國機遇的堅定決心,讓全球的目光愈來愈集中於中國,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外商累計在華設立112.6萬家企業,累計投資19.7萬億元,可以說,外企的加入,不僅改變了中國,也改變了世界。儘管逆全球化思潮擡頭,世界經濟中不穩定不確定因素明顯上升,今年前八個月,我國新設外商投資企業33154家,同比增長33%,高技術製造業實際使用外資同比增長19.7%,研發與設計服務產業實際使用外資同比增長57.1%,外企用實際行動證明,中國開放的大門越開越大,選擇中國,就是選擇未來。

值得一提的是,我國吸引外企,從一開始就是在法治軌道上穩步推進:

1979 年7月1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通過,成爲中國第一部關於外商投資的專門法律,上世紀80年代,又相繼出臺了《外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這三部法律被稱爲我國的“外資三法”,讓外商投資有了法律保障。1986年,國務院制定《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及22個實施細則,對稅費繳納、補貼、出口便利化、保障外商投資企業自主權等方面作了細緻規定,外商投資更加法治化、便利化。早期外商投資多以 “三來一補”,即來料加工、來料裝配、來樣加工、補償貿易爲主。

另一個重要時間節點就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簡稱“入世”)。2001年12月11日,在歷經15年零4個月的艱辛談判之後,中國終於入世。爲了與國際規則和慣例全面接軌,我們完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最大規模的法治革命。中央政府清理法律法規2300多件,地方政府清理19萬多件,建立起了符合世界規則和慣例並履行國家入世莊嚴承諾的涉外經濟貿易投資法律體系。我國在2000年和2001年通過了對“外資三法”的修改決定,按照入世承諾開放了包括金融、電信、建築、分銷、旅遊、交通等在內的衆多服務領域,國務院也對“外資三法”的實施條例和細則進行修改,主要是取消了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定》所禁止的出口實績、外匯平衡、當地含量等方面的要求。入世22年,我國關稅總水平由“入世”前的15.3%大幅降至7.5%以下,遠低於入世承諾的10%,更低於其他主要新興經濟體,我國成爲全球第一貨物貿易大國、14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主要貿易伙伴,吸引外資和對外投資居世界前列,對全球經濟增長的年均貢獻率接近30%,越來越多的外企來到中國,深耕中國。

設立自貿試驗區,是我國以更大開放倒逼更深入改革的一個重大舉措。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貿試驗區破土而出,成爲中國深度融入經濟全球化的重要載體。在上海自貿試驗區成立後第二天,中國首份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即2013版負面清單對外發布,負面清單遵循“不列入即開放”的理念,要求政府縮小審批範圍、簡化審批程序,有利於擴大外企的市場準入和經營範圍。之後,負面清單幾乎每年都有更新,10年來,歷經7次“瘦身”,從最初的190項減到今天的27項,其中,製造業條目全面清零。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充分進行試驗的基礎上,2018年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印發全國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2019年全國人大通過了《外商投資法》,確立了外商投資准入、促進、保護、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規則,取代原“外資三法”並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這是中國對外商直接投資准入後國民待遇和正面清單的重大制度變革,政府對投資項目的管理從事前審批轉向事中事後監管,成爲中國“以更大的開放,倒逼更深入的改革”的標誌性舉措。

先進經驗和吸收先進技術,並在此基礎上創造出更豐富多彩的經濟業態和先進產品

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全球經濟復甦動力不足。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中國將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堅定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不斷以中國新發展爲世界提供新機遇。外企是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參與者,是全球瞭解中國的重要紐帶,也是穩增長、保就業的重要支撐,因而,我們要強調更大力度吸引外企,要繼續維護對外開放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政策,助力外企在華長期、穩定發展。

爲此,建議:

1、制度型開放要向更深的層次往前推進。隨着《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的落地,以及我國正在申請加入的《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中更加嚴格的管理要求,對接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平,爲中國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探索路徑,進而助力我國參與國際經貿規則制定,就成爲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議以自貿試驗區、自貿港爲抓手,認真研究、深度分析CPTPP、DEPA中服務貿易、數字貿易、知識產權、政府採購等邊境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規定,全面在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方面進行對接探索,擬定新的壓力測試方案,把制度型開放不斷往前推進,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讓資金和技術自由流動,讓創新和智慧充分涌現,匯聚世界經濟增長合力。

2、營商環境要向更高的水平不斷邁進。2023年8月,國務院出臺《關於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涉及公平競爭、稅收優惠、數據跨境傳輸、研發支持等領域,要在此基礎上,推動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實和落細,同時,對標世界銀行新的宜商評價指標體系,加大力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提升投資和貿易的自由化便利化,對外企實施“全流程”國民待遇,全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加快構建與高水平開放相適應的監管體系,支持全球企業在華實現更快更好可持續發展。建議選取典型案例,加大宣傳力度,集中出臺一批優化營商環境、支持企業發展的政策舉措,對國企、民企、外企等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公開透明的市場體系,以重大事件爲引領,通過更多具體項目的落地,激勵和鼓舞海內外企業,讓大家從中看到中國應對挑戰的能力。

以數據跨境流動爲例,目前,世界銀行、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國際電信聯盟、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經濟論壇等組織紛紛將數字營商環境納入評價指標體系,成爲吸引外資外企的重要參考指標,其中一項內容就是數據隱私和安全,包含個體權利、數據跨境流動、數據安全和執法,建議完善更加便捷、高效的國際數據流通與數據服務功能,構建數據分級管理制度,高效開展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出境安全評估,促進數據的聯通、整合與共享,統籌發展與安全,提升數字經濟國際競爭力。

3、常態交流要向更廣的範圍不斷延伸。自2020年起,我密集走訪400餘家企業,其中許多是外企,我還推動上海公共外交協會等創辦“江上會客廳”,邀請外國駐滬總領館官員、外國駐滬商社、外企等參加,充分聽取外方需求,迄今“江上會客廳”共舉辦了9次中外朋友懇談會,在交流中,外企普遍對中國的發展環境表示滿意,同時,也對保障外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政府採購、參與標準制定、享受支持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期待。建議加強常態化機制化的溝通對接,打造開放交流平臺,及時瞭解外企所思所盼所需,分享彼此經驗,深化合作共識,保持發展環境和政策舉措的長期性、穩定性、可預期性,聚焦外企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聯動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堵點,找準政策創新的着力點和切入點,提供精準高效的服務支持。在徵求方式上,除了常規的諮詢會議、徵求意見座談會,還可通過主流媒體、網絡、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方式,廣泛開展互動,提高外企在中國經濟中的參與感和獲得感。

以開放擴大合作,以開放共享機遇,外企在中國式現代化的廣闊舞臺上,必將共同創造新的傳奇、演繹新的精彩!

(作者系全國政協常委、民建中央原副主席、十三屆上海市政協副主席、上海公共外交協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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