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拍男介入女模婚姻辯:「不知有老公」 曖昧對話露餡判賠

男子介入他人家庭侵害配偶權判賠40萬。(資料照)

楊姓男子2021年透過外拍結識女模,兩人交往期間,還貼出摟肩、抓臀以及親嘴照片,女模的先生提告求償,楊男坦承兩人交往併發生性行爲,但認爲女模所稱「老公」是指男朋友,士林地院根據楊、女模對話紀錄,認定楊男明知女模已婚仍介入她的家庭,判決應賠償40萬,可上訴。

女模先生主張,他與妻子2009年結婚,楊男卻在2021年主動追求其妻子,期間單獨出遊、過節、出國旅遊,並拍攝親密合影,包括嘴對嘴、兩頰互碰、摟肩、抓臀部,暗通款曲長達2年之久。

但楊男承認兩人確實有交往,卻反駁女模在臉書留言「因爲老公太多」、「我需要一打男朋友」,讓他認定「老公」所指的是男朋友,認爲女模已離婚,或者是單親撫養小孩。

法官審酌楊、女模臉書Messenger聊天內容,女模稱「人生真精彩,你過來看我比賽,我老公在。」楊男則稱「老公回來有人幫忙照顧小孩會比較輕鬆」。女模稱「這幾日,我老公在家,我稍微輕鬆一點,有人幫我看小孩」等語,因而認定楊男明知女模已婚,仍介入他人家庭,侵害配偶權,判賠4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