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機店位置 改計校門直線距離

臺北市的自治條例規定,中小學50公尺內不能設夾娃娃機店。(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的自治條例規定,中小學50公尺內不能設夾娃娃機店,但有議員發現法定50公尺指的是店家、中小學2棟建築基地最近兩端點的距離,部分建築因基地過大,大幅縮短夾娃娃店與學校的距離,故提案改變測量方式,改爲夾娃娃機店門口與中小學出入口直線距離超過50公尺即符合規定,北市法規委員會通過此案,將送大會二、三讀。

據《臺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中小學50公尺內禁止設夾娃娃機店,也就是夾娃娃機店、中小學2棟建物基地最近兩端距離,不得小於50公尺。

但民進黨北市議員洪健益指出,信義區有處連棟建築基地位在某國小北邊,其基地南端與該國小基地距離僅14公尺,即使基地北端距學校逾50公尺,仍不被准許開夾娃娃機店,顯見規定不合理,因此提案修改測量方式,改爲夾娃娃機店門口與學校出入口,直線距離應超過50公尺。

洪健益舉例說,另棟建築基地因距離該校72公尺,可以開設夾娃娃機店,但位在上述連棟建築基地北端的店址雖位在72公尺外卻不能開,相當不公平。

不過國民黨市議員秦慧珠質疑,若通過該提案,北市府屆時將如何測量夾娃娃機店與中小學的距離,且現今有不少夾娃娃機擺放賭博或色情玩具供民衆夾取,因此中小學50公尺內不得設置夾娃娃機,用意在保障學童,若放寬設置條件需非常慎重。

對此,臺北市產發局說明,會透過衛星定位出夾娃娃機店、學校出入口最近的兩點,測出兩點的直線距離,如果發現直線距離接近50公尺,會派員到實地測量。

北市產發局長陳俊安強調,此案只是給予在同一個基地、但門牌號碼不同的店家有不同的距離計算方式而已,未來若修法通過,夾娃娃機店依然要設置在學校50公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