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兩部委就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徵求意見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邊萬莉杭州報道12月27日,爲推動形成銀行卡清算市場開放新格局,健全銀行卡清算業務監管制度,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組織修訂《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形成《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記者注意到,修訂後《辦法》共七章59條,明確了申請與許可、變更與終止、運營管理、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相關要求,推進行政許可工作公開透明、依據充分、流程規範。分析人士指出,近年來,隨着國內銀行卡清算市場對外開放穩步擴大,逐步形成多家銀行卡清算機構同臺競爭的市場化發展格局,有必要結合市場實際和監管實踐,對《辦法》進行修訂和完善。

銀行卡清算機構是指經批准,依法取得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專門從事銀行卡清算業務的企業法人。銀行卡清算業務,是指通過制定銀行卡清算標準和規則,運營銀行卡清算業務系統,授權發行和受理本銀行卡清算機構品牌的銀行卡,併爲髮卡機構和收單機構提供其品牌銀行卡的機構間交易處理服務,協助完成資金結算的活動。

目前,共有三家機構獲得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的機構,分別爲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連通(杭州)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後,第三家擁有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的公司。其中,後兩者獲取銀行卡清算業務牌照的時間分別是2020年6月、2023年11月。連通公司是由美國運通與連連數字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萬事網聯是萬事達公司與網聯清算有限公司在中國境內共同發起設立的中外合資公司。

事實上,我國銀行卡清算市場的對外開放早有依據。2015年,國務院發佈《關於實施銀行卡清算機構准入管理的決定》(國發〔2015〕22號)明確,開放我國銀行卡清算市場,經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原銀監會批准後,外資銀行卡清算機構可通過在我國境內設立商業主體提供人民幣銀行卡相關服務。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原銀監會發布《辦法》,對外資和內資銀行卡清算機構在設立條件和程序、業務管理等方面設置同等標準,充分體現了擴大開放、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原則。

“修訂《辦法》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制度保障。”起草說明指出,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原銀監會發布《辦法》後,銀行卡清算市場開放不斷深入,形成多個銀行卡清算機構同臺競爭的市場化發展格局,市場主體更加多元,服務供給更加豐富。對《辦法》進行修訂和完善,進一步夯實市場開放的制度保障,有利於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持續提升清算服務水平,更好服務於對外開放大局和國內經濟發展。

此外,《辦法》還明確爲跨境交易提供外幣的銀行卡清算服務的境外機構的報告義務;提出對銀行卡清算機構在治理 結構、規則體系、成員機構管理、風險管理框架、業務連續性 保障、外包業務管理等方面要求;明確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銀行卡清算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提出銀行卡清算機構重大事項報 告和業務報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