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這家公司被ST,明日停牌一天!
9月下旬至10月中期的不足一個月間內,先河環保(300137)股價從3.61元/股漲至最高6.25元/股,實現超過70%的躍升。不過11月8日,該公司股價一日間就斷崖式下跌了12.58%。
隔了一個週末,11月10日晚間先河環保披露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河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先河環保”變更爲“ST先河”。同時,公司股票將自2024年11月11日開市起停牌一天,12日開市起復牌。
因易主對象僅三個月生變,先河環保在今年4月份就曾一度受到資本市場關注,公司也收到監管層關注函。
不過此後易主事項持續推進,今年9月2日,先河環保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同意選舉新實控人姚國瑞爲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三年。
新實控人到位後,這家公司過去的違法違規事項仍在不斷暴露。
在今年6月,先河環保披露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此後在今年8月,該公司披露,控股股東青島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稱“清利新能源”)、第一大股東李玉國和前實際控制人張菊軍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決定立案。
就在11月8日,先河環保和上述人員收到中國證監會河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先河環保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22年初,先河環保將母公司及合併報表範圍內6家子公司2021年年終獎,於2022年計提並跨期計入2022年的成本費用。2022年末,先河環保在未對2021年年終獎跨期計提問題進行更正的情況下,又將母公司及上述6家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的2022年年終獎計入2022年成本費用。該行爲導致先河環保虛增2022年成本費用4380.4萬元,虛減2022年利潤總額4380.4萬元,虛減金額佔當期利潤總額的31.89%。
此外,2022年1月25日至2023年1月30日,先河環保使用資金購買、持有銀行結構性存款產品。其中,2022年4月18日、26日,持有銀行結構性存款最高餘額達4.4億元,佔公司2021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20.73%。期間,先河環保未披露上述投資結構性存款產品事項。
綜合上述兩項,河北證監局擬對先河環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罰款。此外,沈超作爲先河環保時任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知悉先河環保虛假記載違法行爲,仍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也被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陳榮強作爲先河環保時任董事、總經理,也被給予警告,並處以70萬元罰款。
先河環保未如實披露的不僅是財務數據。
2022年5月先河環保披露稱,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玉國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向青島清利轉讓了566.75萬股先河環保股份,且將其持有的先河環保5186.95萬股股份表決權委託給青島清利行使。青島清利合計控制先河環保5753.7萬股股份表決權,成爲先河環保控股股東。張菊軍間接持有青島清利51%的股權,爲青島清利的實際控制人。
但經查,王光輝通過控制青島清利公章證照和財務賬簿等核心資料,經上海光和貿易有限公司和中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控制青島清利49%的股權,籌措青島清利收購先河環保的主要資金等方式,對青島清利施加重大影響,並能夠實際支配青島清利的行爲。
此外,2022年5月30日,青島清利在《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披露了《股份轉讓和表決權委託框架協議》《表決權委託協議》及《股份轉讓和表決權委託之補充協議》3份協議的主要內容。
但經查,2022年4月6日至5月4日期間,就收購先河環保事宜,青島清利與李玉國除上述3份協議外,還簽署了《股份轉讓意向協議》《股份轉讓意向協議之補充協議》《股份轉讓意向協議之補充協議(二)》《股份轉讓和表決權委託之補充協議(二)》《股份轉讓和表決權委託之補充協議(三)》等5份協議。前述5份協議對股份轉讓價格和表決權委託事項進行了補充約定。青島清利披露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未披露上述5份協議內容。
基於上述經查明事實,河北證監局擬對青島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李玉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