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賠400萬扮「熊貓」外送砍斷老董腳 賠6264萬還要關8年半
高雄夏姓男子投資陳姓男子經營公司失利,慘賠400多萬,他上網購買外送員制服,趁陳男用餐時持刀砍斷陳男左腳,一審夏男被依重傷害、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槍等罪,判8年2月,還要賠償陳6264多萬元,他及檢方均不服上訴,刑事部分從重改判8年6月。
夏男年看好陳男經營的公司獲利,便陸續出資400萬元投資便當工廠,不料公司經營狀況不如預期,夏男未拿到應有獲利,前年11月28日上午,他穿上網購的外送員制服,並帶着西瓜刀和槍彈騎車出門尋人。
行經一間肉糉店時,發現陳男剛好入內用餐,隨即持刀上前朝陳男左腿後側、右腿前側揮砍,陳男突然被砍跌坐暈倒在地,夏男犯案後則馬上離去。
陳男經送醫治療仍因傷及神經、動靜脈、肌肉及骨折,致左下肢機能嚴重受損。警方獲報後循線將夏男逮捕到案,並依殺人未遂等罪送辦。
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爲,夏男擁有槍彈,如果有致人於死的念頭,何必捨棄槍彈改用西瓜刀,認定他不具殺人犯意,改依重傷害論罪,加上違法擁槍彈,兩罪合併判他徒刑8年2月。
夏男、檢方均不服刑度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定,夏男光天化日之下砍傷陳男,不僅下手很重,還影響社會治安甚鉅,且還未與陳男達成和解,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槍罪維持5年8月,重傷罪從重改判7年,合併改判8年6月。
陳男左腳被砍斷後喪失肢感覺與運動功能,他另提民事告訴向陳男求償6384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時,夏男對求償金額沒有意見,法官扣除掉陳男已領的120萬元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後,判夏男應賠應賠6264萬餘元,可上訴。
高市夏姓男子和陳姓男子疑有債務糾紛,夏男砍斷陳男腳後,被判8年6月,還要賠償6264萬餘元。記者石秀華/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