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用手機APP監控老公 女被離婚又遭判刑
29歲趙姓女利用手機Google Maps的「位置資訊分享」功能追蹤老公的行蹤,結果與老公鬧翻離婚,高雄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她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29歲趙姓女子怕被巫姓老公家暴,偷偷打開巫男手機內Google Maps「位置資訊分享」功能監看行蹤,還洋洋得意向巫男的江姓友人炫耀「抓姦神器」有多好用。巫男得知後大發雷霆,氣得鬧離婚還提告。高雄地院認爲趙女行爲不具法律上正當理由,依妨害秘密罪判她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趙女和巫男2人2021年1月結婚,婚後趙女想掌控巫男行蹤,趁巫男不注意,打開其手機內的Google Maps,開啓「位置資訊分享」功能,指定自己的帳號可以獲取巫男最新的位置,還設定無限時瀏覽,等同全天候監控巫男行蹤。
該App的「位置資訊分享」功能選項有二,一爲「持續1小時」,另一爲「直到手動關閉這項設定爲止」。使用者若選擇後者,等同持續分享最新最位置給指定聯絡人。
趙女全程掌控巫男行蹤,還向巫男江姓友人炫耀此事。2021年5月江男和巫男吃飯時,良心不安,特地借用巫男手機,發現趙女還持續追蹤巫男定位,私自關閉該功能,隔月還向巫男坦承知道此事,巫男氣得和趙女大吵一架、鬧離婚還報警提告。
趙女坦承未經巫男同意就偷偷開啓巫男手機該功能,但她辯稱,是因爲巫男會家暴她,她想知道老公何時出現才偷開定位。
法官認爲,趙女不能因被家暴的理由,就透過手機監控巫男行蹤,監控需建立在法律授權之上,趙女的行爲顯有輕重失衡的情形,不構成法律上的正當理由,最後依妨害秘密罪判她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