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婦嗆要告就去告 已逝奶奶求的平安符!失主泣訴找不回
婦順手牽羊被依侵佔罪嫌函請偵辦。(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
62歲李姓婦人上月28日到桃園區一間藥局,結帳見櫃檯有皮夾,竟伸出第三隻手放進塑膠袋中,失主事後報警,李婦辯稱順手收起來已忘了放哪,失主痛心上網發文稱錢乃身外之外,但皮夾內有奶奶過世前幫她求的平安符,無可取代,卻因婦人一時貪念恐永遠找不回來了。
桃園警方表示,被害人2月28日到大業路二段一間藥局消費時,將皮夾遺忘在櫃檯旁,隔天發現皮夾遺失,趕緊前往藥局找尋,經調閱監視器發現是被1名婦人拿走,立即向桃園警分局同安派出所報案,員警依規定受理,調閱沿線監視器及進行周邊訪查,鎖定62歲李姓婦人後循線查緝到案,全案依侵佔罪嫌函請偵辦。
失主事後將監視器畫面放上網,控訴找到竊嫌之後,原本透過警方傳達願意和解,沒想到婦人及其家人稱皮夾已不見、沒必要見面和解,要告就去告、要公佈就公佈。
失主感嘆,他損失名牌皮夾、2.7萬元現金、信用卡、提款卡及證件等,但財物上的損失事小,證件補辦繁瑣至極,更甚的是,裡頭有奶奶過世前幫他求的平安符,對他意義重大、無可取代,就因婦人貪婪的犯罪行爲,可能找不回來了,而法院最後也可能只是判個微罪緩刑,受害者只能摸摸鼻子自行善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