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市公所22日表揚優良公寓大廈 提升居住環境品質與認同
頭份市公所22日表揚優良公寓大廈。(頭份市公所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頭份市長羅雪珠22日表揚優良公寓大廈。(頭份市公所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頭份市公所爲鼓勵轄區公寓大廈社區落實自治管理精神,發揮管理組織運作功能,透過住戶積極參與社區管理維護工作,22日由市長羅雪珠頒獎表揚優良公寓大廈,藉以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及社區認同感,建立宜居、優質、幸福社區。
頭份市公所獎勵轄內年度績優公寓大廈活動的獎勵方式,是依據苗栗縣政府辦理「苗栗縣年度績優公寓大廈評選活動計劃」評選活動計劃中的「苗栗宜居社區獎」獎項及獎次評選結果辦理,該獎項及獎次系依社區成立年分區分A、B兩組評選,達評選分數者各取前三名,獲得前三名得獎社區位處本市轄區內者,本所頒發各組第一名新臺幣2萬元、第二名新臺幣1萬5千元、第三名新臺幣1萬元及獎狀各一張作爲獎勵。
頭份市轄區內報備登載有案的公寓大廈社區,迄今已逾300個社區單位,本次代表頭份市參加苗栗縣政府評選活動計劃的社區衆多,今年本市昌隆廣場好漾社區榮獲苗栗縣政府評選計劃之「苗栗宜居社區獎」A組第一名,依獎勵辦法本所頒發獎勵金2萬元及獎狀1張,托斯卡尼社區榮獲苗栗縣政府評選計劃之「苗栗宜居社區獎」B組第二名,依獎勵辦法本所頒發獎勵金新臺幣1萬5千元及獎狀1張,美居詠森社區榮獲苗栗縣政府評選計劃之「苗栗宜居社區獎」A組第三名,依獎勵辦法本所頒發獎勵金新臺幣1萬元及獎狀1張。
頭份市公所期望每年的獎勵年度績優公寓大廈頒獎活動,能促使本市轄內各公寓大廈社區及住戶共同積極參與縣府評選活動,藉以提升社區居住環境及認同感,創造宜居美好社區,進而打造頭份市成爲最宜居、最優質、最幸福的現代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