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 取消利率下限

5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發佈通知,爲適應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的新變化、人民羣衆對優質住房的新期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天津市房地產市場形勢及市政府調控要求,現將天津市住房信貸政策調整如下:

一、對於在天津市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5%。

二、取消天津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本機構經營狀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

上述政策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相關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