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諒年輕人睡很晚!婆婆中午還不見媳婦身影 門一開愣住

有男子7年前與越南籍妻子結婚,豈料,某一天妻子竟離家出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南投有人夫7年前和越籍的妻子結婚後,沒想到妻子在某一天便離家回到越南,且不理會他的要求不願回臺灣,他便上法院訴請離婚;而人夫的母親也證稱,媳婦與兒子相處情形好,也沒吵架,且兒子也對媳婦很好,是某一天她以爲媳婦年輕睡很晚,纔沒去叫媳婦,直到快接近中午12點,媳婦一點動靜都沒,她才跑去房間一看人不見了,便趕緊向兒子告知這件事;最終南投地院法官裁定兩人離婚。

據判決書記載,一名人夫主張,他和越籍妻子7年前結婚,沒有生孩子,2人結婚後便住在南投的家,豈料,婚後某天下午,妻子竟無故離家,且還於當天就回去越南,經他多次與妻子聯繫,要求妻子回家,卻被妻子拒絕至今已經4年多,他爲此訴請離婚。

南投地院審理,由於人夫越籍妻子經法院合法通知,也未於言詞辯論日期到場,且無提出任何書狀答辯、陳述;而人夫的母親則證稱,媳婦有來臺灣和兒子與我同住,當時看兩人相處狀況很好,也沒有吵過架,兒子也對媳婦很好,因此,並不知道媳婦什麼原因離家,且已經離家很多年。

人夫母親接着說,某天媳婦一大早就出門,當天媳婦出門她也不知道,且當時是因爲覺得媳婦年輕睡得晚,便沒叫醒對方,快到中午12點,才覺得有些奇怪,便跑去房間一看,才發現媳婦已不在家,她便趕緊打給兒子告知件事,後來兒子也跟她說,媳婦已經回越南不願意回來了。

南投地院法官調閱越籍人妻的出入境資料,證實當天已經出境離臺,也無再入境臺灣的紀錄;法官認爲,人夫與越籍妻長期分居,且越籍妻已出境離臺4年至今未歸,徒有婚姻之名,無婚姻之實,顯然違背共組家庭、共同生活爲目的的宗旨,兩人的婚姻確實有重大破綻存在,且無證據證明人夫是唯一有責的一方,判準兩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