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積案量龐大因法官偷懶?非也,乃因調動頻繁
桃園地方法院積案量過多,曾高達全臺積案總量的一半,法官戲稱「地獄級」法院,更有人稱桃院爲「逃院」。有人質疑是因爲法官偷懶、辦案遲延,但實際上並非如此,乃是因爲桃園地院調動頻繁,以至於較複雜的案件無法在任內辦完,最後變成積案。而桃園地院也率先組成「積案清理小組」,積極解決積案。
案件久懸未決,不但影響當事人權益,更嚴重影響司法信任度。除了特別複雜的案件,必須歷時較久以外,還有很多久懸的積案,是因爲法官多次調動,導致每個接手的法官都無法在任內審理完畢,最後變成積案留給後手法官,這種積案更是讓當事人不滿。
桃園地院就是這樣的法院,積案也就越來越多。
桃園地院今年6月間累積的刑事遲延案件高達359件,爲全臺最多積案的法院。相較第二位的臺北地院229件、第三位的新北地院75件,桃院的積案量驚人。
會造成桃園地院積案龐大的原因,就是因爲調動頻繁。桃園地院距離臺北都會區近,許多不想離開臺北的法官,在升官時都會選擇先調桃園地院,等到北部三院(臺北、新北、士林)有缺,就會立即調回北三院,因此沒辦完的案件,就只好留給後手處理。今年8月底調動時,桃院就有15名法官異動,數量頗多。爲了解決積案,桃園地院獨步全國,率先成立「積案清理小組」,專門審結舊案。
至於法官偷懶、遲延案件的狀況,桃園地院也有發生過。司法院職務法庭上個月針對桃院女法官俞力華作出判決,免除其法官職務、轉任其他公職,俞女因有45件案件長達6個月以上沒有審理,而且多爲簡易案件,另外她還將運毒的重罪案件,私自改成簡易程序審理,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職務法庭將她免職,這也是我國首度因法官延宕案件而遭免職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