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撤女足冠名挨批 體育局:資源有限

桃園市政府去年與戰神MARS女子足球隊簽約成立「桃園戰神MARS女子足球隊」,冠名桃園成爲城市球隊。(摘自桃園市體育局官網/陳夢茹桃園傳真)

桃園市去年4月與戰神MARS女子足球隊簽約成立「桃園戰神MARS女子足球隊」,不過,桃園市戰神MARS足球協會27日晚間卻發出新聞稿,稱「宣佈即起終止與桃市府體育局冠名合作」,因桃市府認爲「效益未符預期」,引起球迷憤怒。對此體育局長許彥輝迴應,考量資源有限,希望厚植桃園在地球隊與人才,才取消合作。

桃園市戰神MARS足球協會理事長李國瑞指出,旗下桃園戰神MARS女子足球隊,沿用桃市府冠名城市球隊參加木蘭女子足球聯賽,新賽季第1循環已完畢,卻遲未收到冠名城市球隊的資訊,豈料函詢桃市府竟得到「效益未符預期」故不繼續冠名合作的迴應。

李國瑞批評,體育局草率以「效益未符預期」停止冠名,對地方政府傲慢自大的行爲深表痛心。新賽季將重新制作無任何與桃園市政府有關的標示球衣,且去除一切有關桃園市城市的標示,未來該隊球員也不得代表桃園市體育局參加任何賽事。

對此體育局表示,關於終止「桃園戰神MARS女子足球隊」冠名合作一事,是基於資源的有限,將與更多桃園市在地運動社團合作,厚植設籍於桃園的體育人才,讓體育政策向下紮根,也希望提供更多優質的賽事讓民衆觀賞。

體育局說明,冠名政策的精神除了爲桃園市達到廣告效益,更希望以冠名方式厚植桃園本地體育能量,目前市內有桃園領航猿、桃園永豐雲豹隊、桃園臺產男子排球隊及桃園國際男子足球隊等球隊,均以扶植運動選手、建構5級發展及建立屬地主義爲目標,並非以成績導向冠名成立球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