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衛生局抽驗應景食品178件 1件豆乾檢出漂白用雙氧水
桃園市衛生局抽驗清明兒童節應景食品。(桃園市衛生局提供/陳夢茹桃園傳真)
清明、兒童節連假將至,許多民衆在清明節時會吃潤餅、草仔粿,而兒童節更是會有許多孩子愛吃的零食,桃園市衛生局關注民衆的食品安全,近期針對轄內潤餅攤商、超市賣場、便利商店及糕餅製造業者等場域進行應景食品抽驗,抽驗共178件商品,其中有1件豆乾檢出過氧化氫,因不符規定已依法開罰。
衛生局表示,這次抽驗包含潤餅會使用到的潤餅皮、豆芽菜、花生粉、豆乾類、素食食品,還有清明節時常看到的糕粿類,另外兒童節部分則抽查糖果、餅乾、汽水飲料等零食。檢驗項目分別有防腐劑、漂白劑、甲醛、黃麴毒素、殺菌劑、動物性成分、着色劑及甜味劑等項目,其中發現1件「黃豆乾」產品不合格。
衛生局指出,日前在桃園市觀音區億客成生鮮超市中抽查「黃豆乾」產品,結果檢驗驗出過氧化氫呈現陽性。衛生局說明,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具有殺菌、漂白的作用,可在食品加工過程中作爲殺菌劑,不過麪粉及其製品除外,但成品不得殘留,因此第一時間已要求業者下架違規食品,並已依法處辦。
衛生局呼籲,食品製造業者在使用食品添加物時,務必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若違反則依同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也提醒民衆,選購食品時應避免顏色太過鮮豔、太白或聞起來有刺鼻味的產品,優先選擇完整包裝且標示齊全的食品,並留意其保存方式,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