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不適任教師新法「玩假的」? 3年僅一人終身不得聘任
爲加速淘汰不適任教師,政府針對《教師法》進行修正,新法實施已超過3年,期間通報師對生霸凌超過640件,最後僅一名教師被判終身不得聘任。示意圖,與新聞當事者無關,圖片來源/Ingimage。
爲加速淘汰不適任教師,政府針對《教師法》進行修正,新法實施至今,已超過3年。雖然期間通報「師對生」霸凌超過640案,包括:體育老師拿曲棍球棒,以「跳殺」方式毆打學生;國小教師用紅色塑膠繩綁住學生,等離奇案件,最後僅一名教師被判終身不得聘任!修法玩假的?背後原因爲何?
體育老師拿曲棍球棒,以「跳殺」方式毆打學生;國小教師用紅色塑膠繩綁住學生,並叫其他同學,用類似「牽狗」的方式,帶這名學生去上廁所;特教老師宣稱個別化教育計劃(IEP)無用,還向家長推銷「聰明果汁」,時間長達20年。
上述光怪陸離的現象,恐持續在臺灣校園中上演,因爲,這些教師或許都還在學校服務。
長期處理校園申訴案件的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表示,外界或許認爲,教師毆打、用塑膠繩綁住學生,或向家長推銷「聰明果汁」,都只是「個案」,但「如果每一年,都有處理不完的『個案』,那就是體制上的問題。」
體制問題爲何?爲加速淘汰不適任教師,政府針對《教師法》進行修正,並於2020年6月施行,實施至今,已超過三年,期間通報「師對生」霸凌逾640案,其中僅35案成立,且只有一名教師終身不得聘任。
「目前家長最無奈的,就是學校吃案。」臺灣家長教育聯盟副理事長蔡瑞東指出,教師們不是故意要「師師相護」,而是無奈地相護,畢竟,校長不想得罪教師,行政人員也不希望和老師互動不良。
汰除少數害羣之馬,《教師法》必須再修正的三個原因
曾任國中教師的立委陳培瑜分析,淘汰不適任教師新法,不是要對教師「獵巫」,而是爲了汰除少數害羣之馬,現行《教師法》之所以必須再修正,主要原因有三。
首先,發生「師對生」霸凌事件時,常有學生或家長詬病,校長、校方可利用選任霸凌案件調查小組成員的權力,操縱調查結果。因此,教育部提出修正,規定校園霸凌事件的調查小組成員,應全部外聘,盼藉此解決「師師相護」的問題。
其次,現行《教師法》規定,各校可透過校務會議,自行制定管教學生相關辦法,雖然教育部也有「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但其位階爲行政指導,也就是「僅供參考」;換言之,各校自行制定的學生管教辦法,位階可能高於教育部的行政指導。
最後,被霸凌人在收到事件調查的「終局決議」通知後,才能向學校申請調查報告,無法在調查後、處分前,就事實認定陳述意見,對被霸凌者的權益保障,相對不足。
陳培瑜認爲,教育部應研議,在霸凌事件調查結束後,先提供被霸凌人調查報告,如果被霸凌人對事實認定有異議,或認爲法律上有重新調查的理由,就可提出。
第一線教學挑戰多,新人老師需要教師守則
站在教師的立場,必須讓教師擁有教師守則、注意事項,以及教師倫理規範等資源,纔不會讓新人教師無所適從。示意圖,與新聞當事者無關,圖片來源/Ingimage。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提到,臺灣許多「師對生」霸凌案例的後續,是老師進入「輔導期」,一旦結束,就重返教學現場;然而,對於輔導是否成功?由誰認定受輔導教師可回到學校繼續教學?相關法規並未清楚說明。
馮喬蘭強調,當初的修法方向,目的是儘速淘汰不適任老師,但就實務面而言,卻是「大家儘量留下這些老師」;因此,未來處理不續聘、解聘不適任教師的機制,或許不是校內教評會,而是由專責的獨立機制來執行。
蔡瑞東也建議,由於學校未必有能力處理不適任教師,「乾脆成立一個專責機構,來處理不適任教師這一塊,不要讓學校左右爲難。」
不過,站在教師立場,第一線的教學工作,確實有不少挑戰,光是應付來自「怪獸家長」的投訴,就令老師們身心俱疲。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說,許多新人教師真的不知道,該怎麼面對教學現場的各種狀況。
王瀚陽呼籲,必須讓教師擁有教師守則、注意事項,以及教師倫理規範等資源,纔不會讓新人教師無所適從,感到孤立無援。
(本文出自2023.12.2《遠見》網站,未經同意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