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麼?再讀《孔乙己》,我被這句話打疼了臉

魯鎮的咸亨酒店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櫃檯,來喝酒的顧客分爲兩種:短衣幫和穿長衫的。

短衣幫是做工的窮人,都是傍晚散工後花四文銅錢買一碗酒“續命”,靠櫃外站着喝;只有穿長衫的主顧,才捨得出上十幾文或者更多,踱進店面隔壁的房子裡,要酒要菜,坐着慢慢喝。

孔乙己卻是個例外,他是唯一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人。

上學時學習迅哥的《孔乙己》這篇課文時,有一個閱讀理解題,問孔乙己這種穿長衫站着喝酒的行爲說明了什麼?

正確答案是:說明他地位低下,卻以讀書人自居,迂腐可笑!

在僅僅2500多字的小說裡,孔乙己被周圍的人笑了7次,和書中的看客一樣,“可笑”是讀者對他最標籤化的定義。

董宇輝說過一句讓我印象深刻的話:“駿馬面前無溝壑,慫人面前全是坎。”

經歷過社會和人生的雙重洗禮,卻一直被現實裹挾而無力抗爭的人,都是慫人。

走進書中,孔乙己是被封建科舉制度所“戕害”的迂腐讀書人,好喝懶做、死要面子、窮困潦倒;走出書來,他可能是你,是我,是大家。

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麼?

魯迅先生在小說中,圍繞咸亨酒店刻畫出三類“旁觀者”的人物形象:第一人稱視角的小店員、酒店掌櫃和短衣幫。

孔乙己的長衫又髒又破,花白的鬍子亂蓬蓬,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

當這樣的孔乙己熱心地問“我”茴香豆的茴字怎樣寫時,儘管自己只是個溫酒的小店員,卻覺得十分不耐煩,心想:“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麼?”

孔乙己自知掌櫃與酒客們看不起他,便想同單純善良的孩子平等交流,沒想到孩子竟也這般現實市儈。

在店掌櫃和短衣幫一致的嘲笑聲裡,勾勒出孔乙己這個底層失敗者的形象,這樣的人似乎天生可以心安理得地去看不起。

大衆的樂子,日子越難嘴越貧,就像電影《隱入塵煙》裡,老實人馬老四的熊貓血救了村富也解決了村民們的田租工錢問題,然而沒人感謝活在底層的他,紛紛嘲笑“就馬老四還是個熊貓嘞?”

“我”作爲一個剛剛接觸社會一角的少年,所有的價值觀都是受周圍環境影響塑造的。

因此別人對着孔乙己發笑,“我”便也跟着一起笑話。

民間有句俗語叫“恨人有,笑人無”,咸亨酒店裡的看客羣體,都在消費着孔乙己的痛苦,來獲得優越感上的滿足。

楊絳先生說“無論人生上到哪個臺階,階下有人在仰望你,階上亦有人在俯視你”,所以人免不了擡頭自卑,低頭自得。

酒店掌櫃看不起小店員,長衫客看不起短衣幫,這些人又統統看不起孔乙己……

現實中的我們,是不是做了看客的同時也成爲了孔乙己,在習慣性地去嘲弄他人和被他人嘲弄?

他家的東西,偷得的麼?

在魯鎮這個小社會當中,通行一個非常樸素的價值觀念:便是以成敗論英雄,極致追求實用主義。

酒店掌櫃總想着往短衣幫的酒裡摻水,書中的兩個文化人:何家和丁舉人,一個把孔乙己吊起來打,一個直接打斷了他的腿……

無論這些魯鎮上層人物手段有多麼卑劣不堪,只要在世俗層面上擁有財富與體面,就擁有了毋庸置疑的話語權。

當在聊到孔乙己偷別人東西的時候,敘述者是用“舉人”尊稱,其中還單用“竟”字來表現出孔乙己的出格:

從中也看出丁舉人家裡的東西之所以“偷不得”,一是對他身份的敬畏,再有這位讀書人必定張揚跋扈,視底層人命如草芥。

孔乙己同樣是讀書人,卻得不到人們的尊重。是否考取了功名獲得權勢,纔是丁舉人和孔乙己的關鍵區別所在。

說到底,人們尊重的並不是讀書人本身,而是因爲讀書所爲其帶來的功名權勢。

小小的咸亨酒店,可以算是整個社會的一個縮影,不同階層的人涇渭分明。

孔乙己的長衫,違背了社會中的階層規則,看客的嘲笑其實本質上是對這一規則刻在骨子裡的奴性。

“長衫客”們或考取了功名,享受其所帶來的權力,又或者是倚仗着家底雄厚,可以一輩子吃喝不愁。

“短衣幫”則是那些每天使盡渾身解數的求生之人,同樣去買酒消費卻不敢走進店裡,只會識相地站到櫃檯外邊喝。

這讓我想到在地鐵脫鞋、因衣服髒污而坐在地上的農民工,那種下意識裡過度的自覺性,怕被周圍的“體面人”異樣看待的惶恐,細想起來是一層又一層的悲哀。

看不見的階層框子,把每個社會屬性的人都分門別類裝進去,上層人捧人,中層人擠人,下層人踩人,成功學的雞湯熬多了‬,聽得‬所有人‬都信了‬!

短衣幫成了輿論的幫兇,替差點被偷的長衫客憤憤不平,痛聲呵斥孔乙己,笑話他不自量力、窮不擇路。

聽起來不無諷刺,然而落定到現實裡,這樣的事,它還少嗎?

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着打。”

孔乙己爭辯了一句全文中最爲經典的話:

孔乙己窮得衣衫破爛、瘦骨嶙峋,他去何家不偷衣食不偷錢財,他只偷書!

當我們把時間拉回到1905年,這年是一個新舊交替的分水嶺,科舉考試製度被廢除了,那些針對科舉的寒窗苦讀在一瞬間失去了意義。

如果我們是當時的孔乙己,家境導致沒有機會接觸新文化,所有的知識體系轟然倒塌,我本來引以爲傲的茴字的四種寫法竟成了被衆人嘲笑的根源!

而多年苦讀之下,早已經失去了像短衣幫們那樣賣力氣的謀生能力,我們會比孔乙己活得更好嗎?

孔乙己偷書,未嘗不是一種孱弱的孤勇。

“之乎者也”是他維繫自尊的最後一根稻草,在面對世界重重包圍的時候,踉踉蹌蹌堅守自己讀書人的文化信念。

孔乙己在“短衣幫”和“長衫客”當中都是異類,因爲信仰未曾崩塌,孔乙己才能在鬨笑聲裡假裝不在意地活着,鄭重其事地在酒店的櫃檯上排出九個大錢,努力掙些生而爲人的體面。

哲學家詹姆斯說:人類本質最殷切的要求是渴望被肯定。

哪怕落魄如孔乙己,也希望得到衆人的認可。

他從不拖欠酒錢,“品行比別人都好”。他善意地給嘴饞的小孩子們分享自己本就不多的茴香豆,他甚至會配合別人的調侃辯解上幾句……

腿被打斷後他消失了好久,再出現在咸亨酒店時臉黑瘦的不成樣子,兩條斷腿盤在蒲包上,一路用手走來的。

他不幸的遭遇再次引發大笑,成爲看客們茶餘飯後的談資。而孔乙己所有那些小心呵護的尊嚴,在別人眼裡根本毫無關注價值。

孔乙己再沒有出現,掌櫃只在年關和第二年端午時說了句“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小店員想着“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毫無波瀾,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

連“孔乙己”也並非本名,而是一個帶取笑意味的綽號,沒人關注他的生與死,最後與這人世間的關聯只剩那19文欠款了。

生命的豐富與荒涼,在這最後一刻撲面而來。

看過一個關於《孔乙己》的評論,被深深觸動:

“初‬讀孔乙己,我是那個在櫃檯後的小櫃員,看不起他有手有腳卻‬不願意脫下長衫去和短衫幫一樣工作賺錢,所以我嘲笑他冥頑不化,嘲笑他的自討苦吃。

畢業後‬再‬讀‬,我是那個酒店老闆,只關心‬每天‬掙‬幾個‬酒錢‬。孔乙己‬的‬生死‬和‬我沒關係,唯一的‬關係是‬他還欠着我‬十幾個‬大錢。

如今‬,我‬在yì情浪潮中失業,找不到工作,才發現我就是‬孔乙己,寒窗‬苦讀、幾‬年的工作經驗並沒有讓我的“長衫”更值錢,我也沒能‬成功走進那個‬隔壁的偏房坐定‬喝酒。

長衫就像一張皮一樣長在我的身上,脫下來就是血淋淋的自己……”

當小說照進現實,我們發現,孔乙己並不可笑,孔乙己只是一個在時代巨浪裹挾下,無力抵抗的普通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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