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權交易上路 拚4年接軌歐盟

國內碳權存在長期剛性需求。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內碳權交易平臺

國內碳權交易平臺10月正式啓動,首波上架6檔6,080噸碳權;碳交所總經理田建中21日表示,國內碳權除可作碳中和用途外,另有兩大法定功能,一、環評增量抵換,二、抵減碳費額度。長期來看,碳權的剛性需求是一定存在的,盼藉由市場經濟誘因引導企業自主減碳,拚未來三、四年後能夠接軌歐盟ETS碳交易機制。

碳交所董事長林修銘表示,國內減量額度交易平臺有三大特色,包括一、多元產業共創減碳量能,現包含來自農業、石化業、鋼鐵業、客運業,甚至服務業之碳權專案,二、創造市場經濟誘因,激勵企業加速淨零,三、交易機制接軌國際,打造透明碳權市場,且透過指定平臺保障交易安全。

田建中說明國內碳權交易平臺兩大法定用途,一、環評增量抵換,當廠商擴廠或一定規模開發,其所增加碳排的1/10就須購買國內碳權並定出10年計劃;二、國內碳權可扣抵碳費徵收計算的排放放額度,減輕碳費壓力。

目前平臺上,首波有6案、共6,080噸代賣數量,田建中說,企業只要依循環境部方法學就能取得碳權成爲賣家;除非企業後續有擴廠計劃,或有扣抵碳費需求,否則,透過國內碳權交易平臺售出碳權,就能讓公司增加額外收入。

目前國內尚未出現第一筆碳權交易,田建中表示,買賣雙方仍在觀望,其中,環評涉及企業擴廠的資本支出,企業會謹慎評估纔會做出決策,也可能選擇其他投資方式;推動「國內碳權交易」的目的,並不需要真的「成交」才「見效」,當機製出來時,企業自主減碳的效應就已發酵。

有別於碳費徵收的強制性,國內碳權是採取經濟手段,透過市場力量推動企業展開減量工作;臺灣將在明年先從強制性的碳費制度開始,盼在未來三至四年內,逐步過渡到總量管制排放交易(ETS)機制。

另,環境部已覈准37家、約2,559萬噸的抵換專案,公司取得額度認可後,可評估是否申請上架。田建中坦言,雖然國內潛在的碳權數量相當可觀,但對部分製造業者而言,若後續有擴廠需求,取得碳權會選擇留作「自用」而惜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