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新打房5政策出爐!新購房「3年不能轉讓」 聯動限制地價
大陸浙江台州日前發佈新的樓房政策,政策從4日開始實施,其中有項政策提及,爲了保持房價平穩,若購屋人在市區內新添購住房,無論購買的是新房或二手屋,3年內不得交易。
綜合陸媒報導,台州市人民政府4日發佈《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內容一共提及5條,分別爲保持土地市場平穩、實行住房限售政策、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監測、切實落實主體責任等。
通知內提到,爲了保持土地市場平穩,會依據商品房(由開發商統一設計、大量興建後,當成商品販售的房屋,一般擁有水電、綠化、車位等措施)的庫存量、市場供需變化狀況,優化住宅用地的供應量、佈局與節奏,進行差別化供地,尤其在市區加強政策,還會建立房價聯動機制,限制地價、競價等,嚴格控制溢價率以及樓房地價。
▼台州公佈了新的房產政策,目前已開始實施。(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通知內提及,從發佈開始,台州市區新購買的住房(包含新房與二手房),取得不動產權證後3年內不得轉讓,購買時間以書面合約的時間爲主,相關管理部門將在合約裡備案、並在不動產權證中標明限制轉讓的訊息。
通知內說明,爲了加強預售屋管理,將嚴格實行商品房預售政策,分期申請預售的房屋,每期預售建築面積不得少於9075坪,若低於9075坪,則必須採取一次性預售,若先前已獲得預售許可,10日內要公開所有房源、每套房屋的價格,且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格。
通知內指出,將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取締發佈假房源、製作虛假訊息、哄擡房價、信貸資金違規擾亂市場等行爲,完善房產市場監測與評價體系,進一步提高監測評價的科學性、準確性。
通知內最後說明,台州市區內各縣市、新灣區要確實履行房產市場平穩發展的主體責任,建立相關機制,嚴格按照調控目標,穩定房產市場發展。
▼除此之外,台州還制定預售屋的販售規定。(示意圖/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