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載女友人趁睡着摸胸 辯稱「幫她撥冰淇淋碎屑」

臺中一名40歲陳姓男子,去年9月開車載女性友人小美(化名),過程中小美睡着了,陳男竟伸手觸摸小美胸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40歲陳姓男子,去年9月開車載女性友人小美(化名),過程中小美睡着了,陳男竟伸手觸摸小美胸部,小美驚醒,但並未察覺,隔天陳男向小美坦承因生理需求,而對她輕薄,小美知情後怒提告,陳男因此被依因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於112年9月23日晚間載着小美行駛在臺灣大道二段附近時,見小美睡着,竟心生不軌,伸手觸摸其胸部。不料小美驚醒後,陳男急忙將手縮回,小美因一時未明就裡,未立即深究。然而,陳男次日竟透過Line表達生理需求,並自白前晚的行爲,小美頓感震驚,憤而向警方報案。

警方受理後,陳男在偵訊中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只是在幫小美撥去衣物上的冰淇淋碎屑,並稱Line對話是自己對文字理解不當所致。然而,經警方與檢方深入調查,證據確鑿,最終在法院審理時,陳男不得不坦承犯行。

法院審理認爲,陳男趁小美熟睡之際進行性騷擾,已對其造成心理創傷,陳男雖有身心障礙證明,至今尚未與小美達成和解,行爲顯然應受譴責。考量到陳男無前科,但其所爲已嚴重侵犯他人身體自主權。法院最終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判處陳男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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