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大里「1路段」去年超速取締逾1.7萬件 載母看病挨罰1.2萬

臺中大里環河路慢車道限速40公里,日前有民衆趕載母親就醫超速,被罰1.2萬、記3點並吊扣牌照半年;市議員張芬鬱15日說,該測速杆去年開罰1萬1758件,測速非改善交通安全唯一手段,盼擬改善方法。交通局說,將再與相關單位研議,提醒民衆可辦理線上申訴作業。(張芬鬱團隊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大里區環河路一段慢車道限速40公里,日前有民衆爲趕回彰化載母就醫,超速被罰1.2萬、記3點並吊扣牌照半年,向臺中市議員張芬鬱陳情「不得已騎快」。(張芬鬱團隊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大里區環河路一段慢車道限速40公里,去年移動式測速開罰高達1萬1758件,日前有民衆爲趕回彰化載母就醫,超速被罰1.2萬、記3點並吊扣牌照半年,陳情「不得已騎快」;交通局15日說,該路大型車輛出入頻繁,將再與相關單位研議改善方案。民衆若對罰單有疑慮可辦理申訴。

臺中市議員張芬鬱日前接獲林姓民衆陳情,他在去年11月底騎車趕回彰化載年邁母親看病,12月初收到紅單顯示他行經環河路時車速82公里,超速42公里遭罰1萬2000元、記3點並吊扣牌照6個月,「是不得已才騎快」,不知如何是好;彰化黃姓民衆也反映,他在大里上班,曾收過4張罰單,批市府不研究如何改善交通安全,只把民衆當提款機。

張芬鬱15日表示,駕駛人嚴重超速無法認同,但急迫情況,《行政罰法》第13條規定可不予處罰。她指出,該路段去年取締超速高達1萬1758件,仍發生87件交通事故,共致2死、42傷,顯見移動式測速照相非促進交通更安全的手段;該路沿線多家砂石業者,砂石車進出警示須更明顯,夜間照明也可加強,要求警察局和交通局分析事故原因後提擬更有效的方法。

交通局表示,環河路一段設快慢車道分隔島,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設限速40公里。因該路大型車輛出入頻繁,交通局將再與警察局、建設局、公所及地方代表等單位研議改善方案;民衆對罰單有疑慮可提供申訴單、通知單影本及相關佐證資料向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辦理申訴,待原舉發機關查復並參酌申訴理由及資料,將以公文回覆。警方表示,環河路筆直、車流量大,易因駕駛人違規爭道及超速發生事故,警方不定時規畫超速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