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北區中央市場重新開發 半年來收回率2成4

臺中市北區五權路上的中央市場收回計劃持續進行中,半年來已有61個攤鋪位繳回。中市府經發局強調會加速辦理審查與核發補助費作業,鼓勵使用人早點繳回。(經發局提供/謝瓊雲臺中傳真)

臺中市北區五權路中央市場攤鋪位收回作業,自去年11月開始受理申請,截至今年5月底止,市府經發局已完成61席攤鋪位繳回程序,核發補助費2503萬4920元,使用人繳回比例已達24.4%,經發局長張峰源強調,將會加速辦理審查與補助費核發作業,盼鼓勵使用人儘早搬遷。

臺中市北區五權路中央市場興建於1975年,使用年限逾47年、建物老舊,前年1月經都市計劃變更後,包含市場與周邊面積共1萬1349平方公尺基地,7成將做爲商業區、3成做爲公園用地使用;拆除後將移交財政局重新規畫開發改建,去年針對市場內250個攤舖位進行收回作業,只要攤商繳回即可請領補助費。

部分攤商籌組自救會,呼籲提高補助費、延長收回時間,並且希望市府協助照顧弱勢個案攤商;經發局今年1月在協調會中釋出善意,提出3點聲明和1項承諾,強調將視疫情滾動檢討使用費、允諾再綜合考量是否提高補助費,收回期限亦展延至2024年。

經發局說明,中央市場攤鋪位繳回申請期限已延至2024年6月30日,依據「臺中市改建公有零售市場補助費安置費發給辦理」規定,籌編預算共1億646萬4000元,使用人如有營業需求,可申請安置至其他公有零售市場空攤鋪位繼續使用,放棄安置者可依規申請自行搬遷補助費40萬元,及設備補助費(依每月使用費15倍計算)。

經發局表示,中央市場所在基地未來收回攤鋪位且拆除後,將移由財政局規畫招商開發作業,並提供在地所需的公園及停車場等公共設施,地利優勢將帶動地區商業發展,活化商業發展同時,也能擴大公共利益,促進北區生活機能再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