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百年建築「天外天劇場」算不算古蹟 盧秀燕:尊重文化部

▲針對臺中百年建築天外天劇場算不算古蹟盧秀燕表示尊重文化部。(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建於1919年的臺中市天外天劇場,一直存在着是否爲古蹟的爭議,臺中市政府6年來開過15次會議決議是「不指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但文化部認爲有保存價值,因此在今年4月做出緩拆半年的決定,結果半年期限在3天前已到,文化部又再延半年,臺中市長盧秀燕5日在議會表示,尊重文化部決定。

▲有百年曆史的天外天劇場是否被列爲古蹟,一直存有爭議。(圖/ETtoday資料照)

臺中市議會多名藍綠議員針對百年私人建築天外天劇場的存廢問題質詢市長盧秀燕看法。

黃守達指出,文化部已在9月21日發函,將天外天劇場指定爲「暫定古蹟」的日期,從10月2日起再延長半年,直到明年4月3日,他建議市府既然可以爲了交通發展花7.5億元打通大智路,爲了城市文化的百年大計,應主動協議價購天外天劇場,如果能好好保存活化勢必會成爲城市一大亮點,帶動地方發展。

鄭功進說,天外天劇場的地主不願意被列入古蹟,想要出售,多年來苦於交易不成,貸款地價稅,苦不堪言,到底要列爲古蹟或是私人財產,政府遲遲不給他們明確迴應。

李中表示,既然文化部覺得地方聘請的委員不夠專業,那請市政府發函給文化部,請他們自己去開會認定,另外,既然文史團體中央鬧一鬧,中央就會採取行政干預,乾脆由市府文資處建請中央修改文資法,以後都由中央來認定古蹟並編列相關購置與維護預算,不要功德美名是中央文化部拿走,卻把不維護古蹟的惡名推給地方政府。

盧秀燕在議會迴應表示,文化資產之審議屬專業問題,將尊重臺中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的決議,對於文化部的暫定古蹟處置也表示尊重。

位在東區「天外天劇場」建於1919年,原是臺中仕紳吳鸞旗私人戲院,1935年由吳鸞旗之子吳子瑜擴建,並開放給一般民衆入場觀看,後因二次大戰期間,戲院受到戰火波及停業,至戰後才得恢復,之後天外天劇場建築主體歷經國際戲院、國際賽鴿中心、冷凍冰庫出租及收費停車場使用。

2014年3月,文史團體認爲,天外天劇場是臺灣已知現存最早的民營歐式劇院,及臺中最後一座日本時代老戲院等歷史價值,因此發起保存行動,但2015年,臺中市府召開審議委員會後,因劇場形貌已改變多次,主結構也毀損,加上所有權人不同意等,決議不指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

今年4月2日,地主僱工要拆除天外天劇場,但被趕來的文史團體阻擋,文化部於是當天緊急公告天外天劇場爲暫定古蹟,暫定起訖時間爲半年,至10月2日止,結果9月21日再公告延長半年,從10月3日至明年4月2日止,一再延後,因而引發議員質詢市府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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