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智光若按民法收5%遲延利息 議員曝每月31萬元
臺北市長蔣萬安今將赴議會專案報告大巨蛋、北士科、京華城、臺智光等4案。記者楊正海/攝影
臺智光爭議延燒,臺智光態度強硬,函文市府應按照合約規定給專案費率2100元,而非依母約僅願支付1761元,若未給付全額,將按民法規定按週年利率5%方式計算遲延利息。臺北市長蔣萬安上午赴議會專案報時,議員簡舒培表示,如果真的被收5%,光今年4月到12月,利息達281萬元,1個月31萬元利息。
蔣萬安今將赴議會專案報告大巨蛋、北士科、京華城、臺智光等4案。其中臺智光案,臺智光函文市府,若市府未給付全額,將按民法規定收5%遲延利息,蔣萬安表示「絕不接受臺智光說法」但簡舒培在質詢時,反諷這是市長的「氣魄話」。
簡舒培指出,如果沒有好好解約、說服法官,若合約還算數,市長的氣魄由市民來承擔?蔣萬安回答說,有問題就要終止;簡舒培說,但若無法說服法官,法官認爲合約怎麼寫、就怎麼算,怎麼辦?281萬元利息,是民脂民膏。
簡舒培指出,市府到現在臺智光解約小組都沒有成立,市長今天來報告還說「有需要再成立」這是法律攻防戰 ,應該做準備,但市長只有講氣魄話,沒有準備好。
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已經有準備攻防點,但現在無法在這裡說;簡舒培表示,要說服大家對市府有信心,但解約小組都沒有成立,她認爲局處沒有準備好,應該先把解約小組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