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智光拒議價 北市警局被迫協商
臺北市議會「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臺智光案)調查小組」昨開會。記者林麗玉/攝影
臺北市議會追查三大案,臺智光案調查小組昨開會,小組召集人秦慧珠透露,與會的北市警局坦言,他們民國105年要求每年議價,但臺智光以已籤母約拒絕;時任民進黨議員江志銘還開協調會,要求警局與臺智光協商,「警局確實承受一些壓力。」江志銘則迴應,都是請警察局依照相關合約條件簽約,沒有干預決策。
警察局、民政局、交通局、殯葬處、消防局等局處昨列席會議,要了解各局訂費率的情況,小組成員、議員曾獻瑩會後說,其他局處也是有兩大問題,第一是費率混亂,「這個局處這個價、那個局處卻那個價」;另外有局處買了不必要的頻寬,幾乎多付3成費率價格,很多局處也都沒有會議紀錄。
秦慧珠指出,「臺智光案北市府是冤大頭」,除了傳輸費,警用監視器所有硬、軟體設備,都是北市府編列預算,第一至第三期花了30億元,還有CCTV機房設備、臺電電費都是市府編列預算,若設備出問題維修費,也是市府出錢,臺智光竟然只有負責傳輸網路費,甚至還一口價,不讓市府每年議價。
會中也指,江志銘曾在105年幫臺智光開協調會,江志銘表示,當時是臺智光來陳情希望議員協助,纔開協調會,就是讓業者與警察局面對面溝通,絕對沒有干涉局處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