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義爭女案最新進展!女童寒暑假「不用」赴義與父同住

義大利籍男子與臺籍女子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官司,去年底臺北地方法院二審合議庭裁定 ,生父寒暑假期間可帶女兒到義大利共同生活各10天、30天,經抗告後,最高法院廢棄確定。(示意圖,達志影像)

義大利籍男子與臺籍女子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官司,女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表達不願跟生父回國後,去年底臺北地方法院二審合議庭裁定 ,生父寒暑假期間可帶女兒到義大利共同生活各10天、30天,經抗告後,最高法院廢棄確定。

至於北院另案裁定暫時處分,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女方應將女兒交付給男方,讓生父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部分,經生母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作成違憲判決、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後,目前仍在北院二審中。

義男與臺女2014年未婚生女,後來感情生變引爆跨海爭女多起官司 ,其中,一件親權訴訟中,北院二審合議庭3名法官爲確保兒童的權利,在生父母沒有聲請的情況下,依職權主動裁定暫時處分。

合議庭詢問女童意見後,裁定在社工協助,讓生父與女童從2023年1月起每週 1次視訊會面;女童可利用寒暑假時入境義國與其父及親屬在義國共同生活各10天、30天,並回復其對義國身分權利。

經抗告後,最高法院維持女童平日及寒暑假未同住期間部分,但對於寒暑假期間在義國共同生活各10天 、30天部分,裁定廢棄確定,因爲原裁定是法官依職權爲暫時處分,非當事人聲請,無發回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