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判決2】憂模仿效應 遊淑慧:不滿殺警案就可佔法院?
六年前喧騰一時的太陽花運動,佔領行政院刑事訴訟大逆轉,從無罪改判有罪!4月28日臺灣高等法院宣判魏揚等六人,煽惑他人犯罪,判二月到四月不等徒刑。太陽花義務律師團召集人尤伯祥5日受邀上《行動法庭》,跟曾任檢察官的慶啓人律師和北市議員遊淑慧激烈交鋒,探討太陽花運動佔領行政院是否合理正當?太陽花在臺灣是否是具備共識的普世價值?
尤伯祥:太陽花訴求「民主價值」 憂臺灣被整合
「公民不服從」一詞在太陽花運動後,在臺灣廣爲人知。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舉世界知名的公民不服從案例,例如美國作家梭羅抗稅運動、黑人民權運動、印度甘地反英國殖民運動等,詢問三位來賓對佔領行政院判決的看法。
▲尤伯祥律師。(圖/行動法庭提供)
擔任太陽花義務律師團召集人的尤伯祥律師,堅信太陽花運動具有普世價值,因爲太陽花爭的是「民主價值」。當時羣衆反服貿,是因爲服貿通過後,臺灣經濟將高度整合到中國經濟。當臺灣經濟高度仰賴中國,臺灣的主權是否還存在?還是政治必須被整合到中國的體系去?「這是下一個階段的問題,這是很危險的!」
當國家要做這樣的重大決議,需要國民集體參與,但當時服貿協議的審查過程中,缺乏民主監督和問責。當時行政院打算用行政命令的方式送立法院備查。而在立法院經過張慶忠30秒的備查程序後,就再也無法進行任何民主監督和問責了!且大法官事實上也不可能審查,因爲那不是法案,那是行政院內部的行爲。
▲ 國民黨籍北市議員遊淑慧。(圖/行動法庭提供)
國民黨籍北市議員遊淑慧反駁,普世價值就是「不用花時間去說服很多人」,人們都認爲這件事情應該做。但太陽花在臺灣內部有很多爭議,不是普世價值。
遊淑慧指出,當全臺灣形成「服貿危及主權」的共識,行政院和立法院就不需要攻佔。太陽花運動者應該說服民衆,服貿跟主權顛覆間有什麼關係?像是臺灣籤ECFA後,臺灣仍然有主權。例如在太陽花後隔一年,2014年臺灣舉行縣市首長選舉,兩年後後2016總統大選,這些難道不是臺灣主權嗎?
▲318反服貿事件學生佔領行政院(圖/記者徐文彬攝)
對於太陽花運動造成的效應,遊淑慧指出,有兩件事情讓她感到擔憂:
第一是模仿效應,「如果自以爲正義,自以爲在改革社會,就可以去做一些事情,認爲可以得到豁免」。像是現在許多人認爲鐵路殺警案的判決非常荒謬,難道一部分人就可以發起司法改革去攻佔地院嗎?發起人也可以主張,攻佔地院是爲了讓司法更進步,讓恐龍法官絕跡。
第二是太陽花國賠案,在國賠判決出來後,有74%民調反對讓警察國賠。不論此事是否合法,對公務員來說,沒有選擇執法的權力,「執法是他的義務!」遊淑慧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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