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癌藥給付率 比先進國家高
爲了讓癌症等重症患者能夠「即時」等到新藥,衛福部食藥署設有「優先審查機制」,如果新藥看起來有臨牀優勢,且是急迫救命的藥,就能縮短三分之一的審查時間;而根據健保署調查,臺灣的癌藥給付比率達35%,高於先進國家平均的30%,近5年超過34品項的癌症新成分新藥納入健保給付,且放寬32種癌症用藥的給付規定。
食藥署藥品組組長祁若鳳表示,目前食藥署平均每年審查100件新藥及200~300件學名藥,若是新成分的新藥,審查時間至少都要300個工作天,但癌症用藥若是新藥,會有優先審查制度,可以縮短到200~250個工作天,甚至更快。
除了審查速度,祁若鳳表示,研發上也會提供協助,通常新藥需經臨牀試驗,從開發到藥效對病患存活率的貢獻,約6年纔能有結果,但患者往往等不了那麼久,因此當該藥能顯著看到腫瘤縮小,並推估治療效果,就會採「替代療效指標」,不必等到6年,以便縮短研發時間。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戴雪詠表示,健保用於治療癌症病患的醫療費用,已由2012年的700億增加到2016年的845億元,其中癌症藥品費用達223億元,年平均成長約有7%,較整體癌症醫療支出平均成長率4.8%高出許多。
而根據IMS Helth(寰宇藥品資料管理公司)於2016年統計各國癌藥佔總藥費比率,最高依序爲奧地利、荷蘭、臺灣、香港及新加坡,臺灣用於癌藥費用支出比率,亦明顯高於亞洲先進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