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向美軍購「形同支付保護費」? 國防部:不符事實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少將。(圖/資料照,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針對美國國防新聞週刊(Defense News)報導「中華民國因應中國大陸威脅所提出之武器性能提升與籌獲規劃」,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20日表示,美國對臺軍售,在政府行政部門正式知會國會前,不宜對外公開說明,而該報導中提及多項須待美國授權之武器裝備,純屬臆測。

羅紹和說,國軍戮力建軍備戰,堅定捍衛國家安全的信念立場,始終一致,不會將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寄望於敵人的善意,也不會依賴其他國家的保護;另外,報導中比喻對美軍購「形同支付保護費」,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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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紹和表示,檢視我國曆年對美重大軍購案,都是以國家整體安全爲考量,依敵情威脅、作戰需求及國防財力審慎規劃;美方也依據「臺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提供我足夠的防衛性武器,在既有合作與互信基礎下,協助我強化自我防衛能力,以確保區域和平與穩定,絕沒有美方對我傾售武器裝備,或爲降低美軍後續自身採購金額,強迫我方採購的情形

他也指出,國人對強化國防建設有高度共識,因此未來美方若同意出售我方潛艦、先進戰機等重大軍購案,政府一定會在預算上充分支持,不會有經費無法負擔的問題;此外,我國不會與中共進行軍備競賽,將持續以「創新/不對稱」思維建構「固若磐石」之國防武力,以嚇阻中共威脅,確保國家安全。

另外,針對平面媒體報導「國軍漢光演習將委請美方規劃」,羅紹和也說,國軍漢光演習向來由國防部規劃,主要目的是對臺澎防衛作戰各種計劃實施演練與驗證,而該演習從來不曾由美方規劃,報導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