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日大巨蛋開打 市府認定非國際賽

日本職棒讀賣巨人隊與中華職棒將在週末於臺北大巨蛋舉辦交流賽,臺北市政府認定爲「商業性活動」。圖爲去年在臺北大巨蛋舉辦的亞洲棒球錦標賽。(本報資料照片)

日本職棒讀賣巨人隊將在週末於臺北大巨蛋與中華職棒舉辦交流賽,不過,本報獨家掌握,雖然雙方都是一軍等級職業球隊,但臺北市政府卻不認定爲「國際性職棒賽事」而是「商業性活動」,以致負責營運的遠雄集團仍須把收入的千分之6分潤金繳給市府,未來恐影響國際級職棒球隊來大巨蛋打球的意願。

根據大巨蛋營運契約載明,遠雄每年需向市府繳交千分之6營收作爲分潤金,舉辦體育賽事收入可免扣千分之6。讀賣巨人隊來臺與中信兄弟、樂天桃猿舉辦交流賽,遠雄巨蛋公司依契約「舉辦國際性職棒賽事」申請減扣營收分潤,結果遭市府打槍,認爲是商業性活動不予減扣。

大巨蛋籌備處副執行長陳世浩表示,讀賣巨人軍90週年紀念臺灣試合賽事爲交流賽性質,非「正式性」職棒比賽,經評估後不符合營運契約規定的「國際性、全國性、全市性、職棒等職業賽事,或其他具公益性」的運動賽事或體育活動。

遠雄集團副總經理楊舜欽強調,尊重市府決定,但若大型國外邀請賽都不算國際級棒球比賽,未來恐影響國際級球隊參與意願,站在營運方立場就會對賽事調整。他指出,活動本質就是打棒球,假設未來有國際性體育邀請賽,只要是邀請機制的比賽,無論是美國大聯盟、日職或韓職,市府如果還是這樣認定,恐怕不符合球迷期待。

楊舜欽說,主辦方邀請很多偏鄉的小球員來看球,如此也不符合公益性嗎?重點在於標準誰說的算,相信並非整個市府的人都這樣認爲,若只是特定單位單獨決策,且也沒有申訴管道,未來恐怕只會讓廠商卻步。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許淑華認爲,國際性交流賽事若還被認定爲商業性質,恐怕會影響除了棒球以外的體育交流賽事,市府收取的分潤成本也可能轉嫁球迷。她強調,即使市府是爲了分潤問題,也不該從體育賽事抽成,應透過百貨公司、電影院或旅館收入來增加分潤。

民衆黨北市議員黃瀞瑩說,市府應持開放態度認定,並把判定活動標準說明清楚,以免讓主辦單位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