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議員陸美祈涉嫌浮報助理費 20萬元交保
▲民進黨籍臺南市議員陸美祈,疑涉嫌浮報助理費,被檢方諭令20萬元交保。(圖/記者林悅翻攝)
民進黨臺南市議員陸美祈被檢舉涉嫌浮報助理費,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經臺南地檢署指揮檢調搜索偵辦後,陸美祈主動到案說明,訊後檢察官以涉有重嫌,諭令她20萬元交保,全案由檢方深入偵辦中。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林朝文,8月30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臺南市調查處人員,同步搜索陸美祈的德昌街服務處及崇德十二街住處,還有陸美祈的1名助理住處,帶回多本帳冊及資料。檢調搜索後,同時要求服務處人員召回休假助理,在確認身分後,隨即帶回10人到臺南地檢署偵訊。
檢方調查,前任鄭姓助理涉嫌提供人頭助理名單,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行使僞造文書等犯罪嫌疑重大,但沒有羈押必要,裁定10萬元交保,其餘9人則請回。
據瞭解,檢調要追查陸美祈涉嫌浮報助理費案件,主要是前不久檢方接獲檢舉,立刻由黑金專組指揮調查局南機站蒐證後,才發動執行搜索。臺南市議會規定,每個月的議員助理費是24萬,可僱用6到8人,由議員送入助理聘書、助理帳號、覈算薪資,但有部分議員疑似爲了挪用經費,聘用助理不足,以人頭浮報。
陸美祈於9月1日主動前往臺南地檢署應訊,訊後檢察官以陸涉有重嫌,惟相關案情已釐清,無逃亡之虞,諭令20萬元交保。基於偵查不公開,檢方未透露相關案情。
臺南市議員陸美祈,爲賴系子弟兵,曾爲臺南市長賴清德服務團隊成員,並曾擔任市議員蕭博仁的助理,2010年,她獲市長賴清德推薦參選東區市議員,並高票當選,2014年當選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