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停徵電影、演唱會等藝文娛樂稅?黃偉哲這樣說

臺南市長黃偉哲針對地方是否停徵娛樂稅,強調仍須審慎評估。(曹婷婷攝)

行政院院會19日將通過財政部所提《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開放地方政府可停徵演唱會、電影等藝文項目娛樂稅。臺南市長黃偉哲說,臺南1年娛樂稅稅收700萬,若停徵,稅損不大,如能創造大於700萬外部效益、公共利益及更多人入場觀賞,是值得的,但娛樂稅取消一去不回頭,若後續觀察無顯著效果而加徵,會被民衆罵臭頭,須審慎評估。

臺南市財稅局長李建賢說,臺南電影、藝文娛樂活動1年稅收700萬元,全市總稅收則爲250億元左右,娛樂稅僅佔萬分之3不到,金額雖不多,但稅收基本想法是當一個地方稅收減少,必須設法從他處補回來,才能維持平衡,他說,電影1年稅收500萬元、藝文娛樂200萬元,待立法院通過後,後續會再研議是否減徵。

黃偉哲說,娛樂稅1年稅收700萬元,若停徵,稅損不大,如果能創作大於700萬的外部效益跟公共利益,以及鼓勵大家入場觀賞的話,稅損是值得的,但娛樂稅取消一去不回頭,不可能取消後,觀察半年、1年無顯著效果而加徵,會被民衆罵臭頭。

他也舉各縣市補助生育津貼,但生育率並未顯著提升爲例,指生育補助顯然未達預期政策目標與效果,因此,若停徵娛樂稅,除面對稅損700萬元外,效益如何仍待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