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廟會活動污染 環保局鐵了心採最高額度重罰12萬元

▲六合境福德爺廟12月13日遶境活動持續施放爆竹煙火,造成嚴重空氣污染、未在規定時間恢復環境整潔,民怨四起,環保局重罰12萬元。 (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六合境福德爺廟12月13日遶境活動,過程中持續施放爆竹煙火,造成嚴重空氣污染、未在規定時間恢復環境整潔,民怨四起,環保局表示,活動前市府已召開協調會宣導廟會公約,但活動過程極不理想,既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又違反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環保局只好採最高額度重罰,兩項違規共計會罰12萬元。

環保局長謝世傑指出,臺南市廟宇多,廟會活動多,早年燃放大量爆竹,增添熱鬧,但時代已經不同,民衆重視生活品質,大量施放爆竹煙火帶來的空污炮屑等已形成環境污染,廟會活動請減少燃放爆竹煙火,並隨行清理環境,以免引起廣大民怨並遭重罰。

環保局表示,爲維護廟會活動期間的環境品質,環保局除配合市府執行跨局處聯合稽查外,也將派人員巡查,並輔以微型感測器、空氣盒子空拍機進行空拍監測蒐證。

中西區13日廟會遶境活動,燃放爆竹煙造成嚴重空氣污染,且炮屑垃圾未於活動後2小時完成清除,主辦單位管理不當,且爲連續性污染,影響重大。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及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告發處分,並依法條最高罰鍰額度分別各處新臺幣10萬元及2萬元,共計開罰新臺幣12萬元。

環保局亦籲請市民朋友若發現廟會活動造成空氣污染、噪音擾民及環境髒亂等環境公害情事時,可立即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除聯繫在場隨行人員加強輔導、蒐證外,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依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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