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恐怖情人殺女友分屍出庭道歉 家屬不接受:我媽都走了...
▲31歲男子吳茂騰與42歲張姓女子姐弟戀同居在一起,因張女提分手發生爭吵,被吳男涉嫌勒斃再將屍體以鋸子支解7塊,裝袋後棄置於生產路附近之草叢內。(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31歲男子吳茂騰與42歲張姓女子姐弟戀同居在一起,2019年1月間因張女提分手發生爭吵,被吳男涉嫌勒斃再將屍體以鋸子支解7塊,裝袋後棄置於生產路附近之草叢內,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臺南地院9月12日開辯論庭,吳男否認計劃殺人,並欲向家屬表達歉意,被家屬嚴拒,家屬希望法院判吳男死刑。
臺南地院合議庭12日上午召開辯論庭,吳男向法庭稱不是計劃殺人,辯護律師主張「間接故意」,認爲吳男是在雙方口角後發生拉扯,而徒手力道過大造成張女窒息,並強調這是因感情因素,不被原生家庭所接受而引發爭執,並非故意而是失手所致。
惟檢方強調,將人勒住頸部重要部位,被害人一定會反抗掙扎,被告勒住3至5分鐘沒有停手,直至對方沒有反應,已顯有直接故意犯意,事後還用手機充電器電線圍繞,確認被害人沒有呼吸、動作才鬆手,可見吳男故意致人於死,建請法官依殺人及毀損屍體罪量刑。
被害人妹妹則證稱,之前吳男中秋節、過年都和她們一起過年團圓,沒想到竟狠心殺害姐姐,這叫人情何以堪,現在聽到吳男的名字會叫人害怕,被害人妹妹並向法官表達「判死刑」是她們全家人的訴求。
吳男向法官表示很懊悔,他也不希望發生此事,他想當庭向張女家屬致上最深的歉意,但被張女家屬當庭嚴拒,張女兒子並表示:「我媽都走了,還要什麼道歉」。
據瞭解,2019年1月24日,42歲張女兒子於向臺南市警一分局報案,稱其母親已失聯多日,一分局員警本於同理心,想着春節即將到來,爲了讓失蹤人口能於春節團圓,除立即受理通報相關單位協尋外,並深入瞭解其母親張女之交友、生活狀況,調閱比對相關資料,訪查相關人,從調查跡證研判失蹤人口張女可能已遇害,即馬上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方於2月1日凌晨發現被害人張女使用之交通工具停放於臺南市東區生產路附近的路段,即派員會同家屬勘察該車輛,發現該車已經遭清洗,再深入追查,被害人31歲男友吳茂騰曾使用該車嫌疑重大,檢察官立即簽發拘票緊急拘提吳男到案並執行搜索。
吳男坦承因感情糾紛與被害人發生爭吵,1月8日晚上在臺南市東區崇明13街租屋同居處,勒斃被害人,再將屍體以鋸子支解成7塊,裝袋後棄置於臺南市東區生產路附近草叢內,並帶同警方尋獲遺體。全案偵訊後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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