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警方查獲檢疫落跑女 漏夜帶回繼續檢疫隔離

臺南民政局緊急發佈佳里居家檢疫隔離卻失聯花女姓名,並掌握其行蹤,會同警方北上將她帶回臺南繼續隔離防疫。(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佳里區居家檢疫隔離落跑失聯的女子花淑珍,已被臺南檢疫人員會同警方在北部查獲,臺南檢疫人員將先在查獲地完成調查筆錄釐清花女相關行蹤與接觸史,再漏夜專車載回臺南繼續檢疫隔離。

據瞭解,臺南市政府民政局17日晚上緊急發佈臺南首例新冠肺炎檢疫期間失聯協尋者姓名,呼籲民衆協尋通報,該名失聯者爲臺南市佳里區21歲女子花淑珍,系2月4日經從廈門小三通返臺,依防疫相關規定需居家檢疫隔離14天,花女檢疫地點在臺南市佳里區,檢疫解除日期系2月19日,防疫人員於2月7日至2月16日均以花女手機與花女取得聯繫

17日上午9時以後,經2次以上聯繫,聯繫不到花女,即透過警政機關協尋,因花女未能履行其居家檢疫之義務,臺南市民政局基於維護公衆健康權益,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020年2月7日函文規定,公佈失聯者姓名。請失聯者或民衆如有發現,立即撥打1922或(06)2880180與防疫機關聯繫。市府除公佈其姓名發佈緊急協尋通報外,臺南市衛生局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69條開罰,罰鍰從1萬元至15萬元不等。

臺南市警佳里分局偵查隊經積極蒐證佈線,掌握花女行蹤,花女自行北上訪友,警方並通報花女所在縣市警方協助,前往花女所在地將她「留置」,臺南市民政局區公所人員,會同與警方連夜驅車北上前往將花女帶回。

據瞭解,花女2月4日返臺時,篩檢並無冠新肺炎陽性反應,花女個人並無發燒等異常症狀,惟依我國檢疫規定,仍需居家檢疫隔離14天,花女在隔離期間也沒有冠新肺炎(武漢肺炎)症狀,依規定2月19日花女即可解除隔離,恢復自由。

但花女在17日違反居家檢疫隔離規定,自行離家北上訪友,引起軒然大波,成了臺南首例因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被公佈姓名及通報緊急協尋之對象,害臺南市防疫人員四處查訪其行蹤,最後還是警方出面協助調查下,才掌握到花女去向及落腳處,並透過警政系統,協請花女所在縣市警方協助留置花女讓她無法趴趴走,等臺南防疫人員將她帶回。

初步瞭解,臺南市區公所防疫人員會同臺南市警方,17日晚上驅車北上趕往花女所在縣市接手,漏夜帶回花女,惟之前需與當地縣市政府防疫單位,針對花女如何到該處,又接觸那些人,進行釐清調查,待完成調查筆錄再帶回臺南。

由於花女截至目前尚無罹病症狀,且再2天就可解除居家檢疫隔離,防疫人員將花女採強制送醫隔離的可能性不大,預計18日凌晨可將花女帶回臺南,很可能直接載回其住處繼續完成居家檢疫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