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角頭蝦米強擄直播主「凌虐拍裸照」 一審判決出爐

綽號「蝦米」的角頭蔡秉逸涉嫌教唆手下將唐姓直播主載到安南區堂口凌虐且拍裸照,被臺南地方法院判刑。(本報資料照片)

綽號「蝦米」的角頭蔡秉逸因殺害2條人命一審、二審均判處無期徒刑,2021年1月他又涉嫌率手下將唐姓直播主載到安南區堂口凌虐且拍裸照,還逼籤300萬本票,最後唐支付60萬元才獲釋。全案審結後,臺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依擄人勒贖等罪,判處蔡秉逸徒刑5年,另7被告分別處刑4年6月至3月,3人無罪。

據瞭解,31歲的蔡秉逸於2021年2月駕車當街砍輾男子王重傑致死後,又持雙槍前往角頭老大陳建文住家連開9槍射殺陳男後投案,被依殺人等罪起訴後,臺南地院合併判處蔡秉逸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20萬元;另6名共犯分別處刑15年10月至1年2月不等。經上訴臺南高分院,蔡也被合併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20萬元;共犯曾俊湳改判無期徒刑,共犯餘俊廷改判1年5月,其餘4被告上訴駁回。

檢方起訴指出,唐男因與蔡手下林男的女友發生性關係,去年1月間蔡秉逸涉嫌教唆手下林男等11人討公道,約唐男到安平某超商談判後,強行押到安南區的堂口持電擊棒等物施暴凌虐,還持槍恐嚇,並拍裸照,唐被迫簽下300萬元本票及支付60萬元現金才獲釋。

檢方認定,蔡秉逸等11人涉嫌擄人勒贖、妨害行動自由、強制、恐嚇、恐嚇取財及傷害等罪嫌起訴,但蔡僅承認妨害行動自由、傷害、恐嚇及強制等罪嫌,否認擄人勒贖;陳、餘及蘇等共犯主張無罪;其他人均否認擄人勒贖,僅認妨害自由或傷害等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