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電動四輪車觀光夯!無「證」可管 慢車自治條例至今未上路

臺東觀光區電動四輪車意外頻傳,由於多爲拼裝車,業者無法出具出廠證明,申請許可證及牌照卡關。(蕭嘉蕙攝)

臺東池上鄉「伯朗大道」田園景緻引人朝聖,電動四輪車成爲觀光暢遊首選,但摔車、翻覆意外頻傳,臺東縣政府爲保障遊客安全,2年前公告訂定「臺東縣慢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由於拼裝車無出廠證明,申請許可證及牌照卡關,條例至今未上路,擬尋求第三方認證解套。

臺東池上鄉「伯朗大道」正式名稱爲錦新3號道路,因伯朗咖啡廣告一夕爆紅,由於全長約2.2公里,以人力踩自行車遊賞略爲吃力,兼具美觀、遮陽和省力優點的電動四輪車取而代之,成爲暢遊田園風光的首選;不料,昨日發生馬來西亞籍遊客摔落田間,導致眼傷,安全疑慮與納管聲浪再起。

臺東觀光風景區電動車意外事故頻傳,爲了加強管理,臺東縣政府於2021年2月20日公告訂定「臺東縣慢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範以人力爲主、電力爲輔,且爲三輪以上僅限於觀光用途使用之供載客或租賃車輛,須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並經覈准取得營業慢車許可證及號牌後,始得行駛於特定地區,然而至今未上路。

據瞭解,主要原因爲自治條例草案規定營業慢車之登記,須向主管機關提出車輛出廠證明、型錄、使用說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然而現行電動四輪車多爲拼裝車輛,無以出具相關文件。

對此,電動車出租業者表示,希望縣府儘快訂定規範,讓車輛得以納管納保,保障遊客安全。

臺東縣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則迴應,關於車輛出廠證明難題,目前研議以第三方認證作爲解套方法,但出租車業者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相關細節持續與業者溝通協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