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律師公會「神鬼女會計」 挨告7年A6千萬洗錢!不起訴理由曝

臺北律師公會「神鬼女會計」挨告,遭控7年A6千萬洗錢,檢方不起訴理由曝光。(翻攝畫面)

曾擔任臺北律師公會會計的李雪琴,被控2013年到2020年侵吞公會公款6098萬元,臺灣高等法院日前重判她7年徒刑,案件由最高法院審理中,但律師公會認爲李女涉及洗錢,另向北檢告發洗錢,檢方調查認爲李女僅單純挪用,沒有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不構成洗錢罪,9日不起訴李女。

被稱爲「神鬼女會計」的李女,被控1998年11月10日至2021年1月13日擔任臺北律師公會秘書處會計人員,負責會計帳務及款項存取、撥付等業務,並保管新光銀行、富邦銀行存摺。

但她在2013至2020年間,明知公會無資金調撥的需求,竟然自公會主要收入帳戶提領款項後,以未入帳、短存或重複提領等方式,侵佔6098萬7263元。

她再利用各年度結帳時,修改電腦系統會計分錄,使帳列存款餘額與實際存款餘額接近或一致,再予列印製作不實年報,並提交理監事、年度大會審覈,藉此掩飾挪用公款。

臺北地院一審判李女徒刑4年,但臺灣高等法院認爲,李女犯罪期間長達8年,侵佔金額尚有5458萬7263元未歸還,一審判刑過輕,今年2月改判7年有期徒刑。李女提上訴,案件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不過,臺北律師公會陸續清查李女經手帳目,又發現她侵佔公款情事,並提出告訴。檢察官查出,李女涉嫌於2009年侵佔臺北律師公會830萬7068元、2010年侵佔738萬4830元、2011年侵佔784萬6979元、2012年侵佔558萬4111元,共侵佔2912萬2988元,今年3月再依業務侵佔等罪起訴她。總計李女任職律師公會11年期間,共侵佔90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