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N號房」惡男誘百人拍淫片 5天6被害人出面指認
張嫌(左一)犯案後遭警方逮補,目前仍在羈押中。(民衆提供/李俊淇臺南傳真)
張嫌常用女攝影師身分慢慢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讓對方放下戒心後再側拍私密照。(民衆提供/李俊淇臺南傳真)
臺南警方日前破獲臺版N號房,41歲張姓男子假扮女攝影師或經紀人,誘騙500女子拍下裸照,警方經清查後僅有5名被害人出面指認,案件經媒體曝光後,不到5天時間,目前已有6名被害人出面指認,另有多名社工主動聯繫,瞭解案件是與個案相同,警方也將持續擴大清查。
41歲張嫌利用變聲器僞裝女性,在交友軟體上假扮女經紀人及經紀人,誘騙女子拍下私密照,經側錄私密影片後,以恐嚇手段要求被害人繼續提供不維影片。
警方獲報後將張嫌拘提到案,查扣電腦發現有上千個視訊檔案,比對後發現有超過500名女子受害,年齡層從國中到少婦都有,但因大多未拍攝到臉部,無法辨識受害女子真實身分,至媒體曝光前僅有5名受害人出面指認。
警方表示,由於被害人年齡層廣泛,疑有多位未成年少女,因散佈全國各地、外島地區不易聯繫,另部分則擔心遭報復,不敢出面指認,上週發佈相關案件時,除了公佈張嫌所使用的手法及過去常用的暱稱,也強調張嫌目前仍在羈押中。
經媒體報導後不到5天時間,警方陸續接獲6名被害女子成功指認張嫌犯行,且有北部多名社工尋問相關案情,確認個案是否爲張嫌所爲。部分被害女子到案指認後,才知道自己私密影像竟遭側錄,氣得痛罵對方「低級下流」。
第五分局呼籲,希望被害人出面指認張嫌惡行,勇於指認能讓不法分子接受法律制裁,同時也幫助其他被害人,而未來司法程序,作爲證據之影片絕不會曝光,被害人身分資料也會受到保護。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