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柬埔寨」求職詐騙害死3命 士林地檢署決議補償540萬元

「臺版柬埔寨」求職詐騙囚虐3死棄屍案,死者家屬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士林地檢署審議後決議補償3人家屬最高金額各180萬元,總計540萬元,檢方日後會再向案件被告提訴訟要求償還金額。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今年2月修正通過、7月1日上路,法律規定因犯罪致死亡者的遺屬可申請補償金180萬元、重傷爲80至160萬元、性侵害爲10至40萬元,相較過去法制程序已簡化。

臺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去年11月破獲,救出遭凌虐囚禁的被害人,其中3人死亡,震驚社會。檢警追查,去年8月杜承哲先找S姐傅榆藺「驗車」(測試人頭帳戶可否使用),9月在找「茶董」陳樺韋等人組成「車隊」(管理人頭帳戶提供者),陳樺韋找來19歲曾忠義介紹朋友或網友當控員,衆人在桃園「可爾必思B」、淡水「米奇不妙屋」據點,私行拘禁共61人,其中3人因生病、或不堪凌虐,死亡後遭棄屍山區。

士林地檢署去年首波起訴傅榆藺、陳樺韋等29人,士林地方法院定11月22日宣判;檢方第二波起訴集團首腦「藍道」杜承哲、共犯薛隆廷、洪俊傑、王昱傑等人,杜承哲等人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程序。

法院認爲,此案詐欺洗錢被害人267名、遭私行拘禁後被強盜或遭非法施用毒品被害人58名、私行拘禁致死與遺棄屍體被害人3人,共計328個犯罪事實,檢方起訴犯罪事實極端龐大。

士林地院依杜承哲等人所涉罪名共計2811罪,倘若1天評議100罪也須耗費28天,且全案爭點繁雜牽涉相關專業知識,昨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臺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本報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