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61腐蝕性強鹼外漏害3人灼傷 粗心駕駛慘了

桃園觀音臺61線今早有化學液體外泄,環保局與警方揪出駕駛,將依法告發並限期改善。(翻攝畫面/蔡明亙桃園傳真)

桃園觀音臺61線32K處今早有腐蝕性化學液體外漏長約1公里路面,造成3名單車騎士灼傷送醫治療。大園警方調閱監視器找到外泄車輛,通知許姓駕駛到案說明,經瞭解是車上載運的液鹼因塑膠桶槽破裂導致外泄,因現場無法將泄漏點停止,故先折返回公司。後續桃市府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並限期改善。

環保局指出,今早7時接獲通報臺61路面有腐蝕性液體,派員於8時10分趕抵現場,警消已在前後路段拉起封鎖線管制交通,經現場以pH試紙檢測該液體pH值14,爲強鹼性物質。

經瞭解,許男爲觀音區某化工公司駕駛,今晨5時許載運分裝於3個3噸槽桶的液鹼(45%氫氧化鈉)共8.940噸,前往新店送貨,行經臺61快速道路北上32K時,看後照鏡發現有液體噴濺,下車查看發現其中1個黑色塑膠桶槽破裂,因現場無法將外漏點停止,故開至大園交流道下,先折返回公司。

環保局調查發現,泄漏液體從高架路段流至下方平面道路,續流至道路側溝下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規定告發,將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環保局也責成該化工公司立即派水車清洗路面,並將沖洗出的污染物抽到廠內廢水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