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讀非興趣、父又反對將來工作 男大生離家走百公里2天不吃飯
雲林縣一名20歲吳姓男大學生因學業職涯問題與父親吵架,負氣離家2天徒步走了100多公里,昨晚在臺中市大甲區被巡邏員警發現,勸他回家,母親接到通知時,正在外面尋子。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日南派出所長江柏漢、警員謝恆毅昨天凌晨巡邏,巡經大甲區經國路一帶時發現一名男子在路旁獨自行走,上前盤查才發現吳男是失蹤人口,是家屬報案協尋的大學生。
男大生說,他大學讀的並非自己興趣,畢業後想從事的工作內容,又遭父親反對,他與父親吵架後離家出走,已經2天沒吃東西,晚上睡路邊宮廟,他說手機被父親沒收,無法和母親聯絡;員警先帶他回派出所休息,並聯系吳男母親從雲林北上到大甲。
男大生自稱已經2天未進食,所長到超商購買飯糰及豆漿給他吃喝,在旁耐心開導解決其心中對於職涯的困惑,吳男提到對警察職業也有興趣,所長提供相關管道資訊鼓勵報考。男大生母親趕到派出所後感謝警方積極熱心的協助。
大甲警分局長謝建國提醒,當與家人發生理念相左時,切勿因一時情緒而負氣離家,讓家人擔心,也提醒民衆家中如有家人無故失聯,應立即尋求警方協助,避免在外發生危險。
一名男大學生與父親爭吵後負氣離家,走路百公里,在臺中市大甲區被警方發現,通知家人帶回。記者遊振升/翻攝